3月10日下午,镜湖区法院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会议,会议由党组书记、院长张先道主持,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参加此次会议。
会议上再次学习传达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并对镜湖区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2020年工作计划征求了领导小组成员的意见,安排部署下一阶段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会议指出,2020年是扫黑除恶收官治本之年,全院上下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牢牢把握“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的工作要求,建立健全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长效机制,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
会议强调,一是要高标准把控案件质效,严格规范案件办理流程,要求承办法官定期开展案件评查工作,确保每起案件都经得起历史和法律的检验。二是要落实巡查整改措施,抽调审管办、综合办公室、纪检组干警参与院扫黑办工作,充实扫黑除恶工作力量。三是要创新宣传方式,加强以案释法力度,进一步动员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来,营造出“人人皆知,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