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镜湖区法院2017年大事记

发布日期:2018-03-02 16:19来源:研究室阅读:字体大小:[ 大 ] [ 小 ]

13日,我院党总支召开会议,就开展“讲看齐、见行动”第三次学习讨论专题活动进行部署。督促与会各支部书记在支部党员中开展第三次学习研讨专题活动,确保讲话精神在法院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16日,我院召开2016年度工作总结交流大会。会上,各部门负责人轮流上台汇报本部门2016年各项工作开展情况,深入交流工作经验和工作亮点,客观分析全年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困难,明确新一年部门工作计划和工作思路。

119日,我院召开第一次刑事专业法官会议,院领导在会上对刑庭2017年的工作提出了几点要求,激励法官加强业务学习,在庭审驾驭和文书制作上狠下工夫,推动我院的刑事审判工作在质效和队伍建设方面都取得新发展、新突破。

120日,我院举办2017年迎春系列文体活动,激励广大干警以更加饱满的激情投入到新一年的审判执行工作中去,努力开创工作新局面。

120日,我院召开离退休老干部形势通报会,邀请21位老干部欢聚一堂,畅谈法院建设,共谋法院发展。

122日,我院副院长、党总支书记戴向军等党组成员一行,来到我院双联系点——方村街道天城村开展走访慰问双联系困难户活动。

123日,我院召开2016年度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市中院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洪飞到会指导并作点评。会上,领导班子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为主题,围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讲看齐、见行动”学习讨论要求,重点对照《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结合思想和工作实际,进行党性分析,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不断增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发现和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

124日,我院召开2016年度工作总结表彰大会。市中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张晨彤,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周伟和区政协副主席陈国强应邀出席了本次大会。院党组书记、代理院长张先道对2016年工作进行了总结,并对2017年工作作了部署。

1月,我院行政庭庭长何俊应邀到镜湖区政府,为辖区内十个公共服务中心从事房屋征收的三十余名工作人员做了一场关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专题讲座。此次行政执法讲座对镜湖区进一步规范房屋依法征收工作具有较强的现实指导意义,有效地提高了房屋征收人员依法行政的能力,同时也是人民法院普法活动的一次积极实践。

216日、19日,镜湖区第九届政协委员及第十七届人大代表分别对镜湖区法院工作报告做分组讨论。我院组织部分院领导和中层干部分赴16个代表团和讨论点,认真听取代表、委员们对法院工作报告的评议,倾听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更好地加强和改进法院工作。

2月,泾县法院党组成员胡明一行5人来到我院,专程学习考察食堂管理工作,办公室副主任聂峰对该院食堂的运营体制、工作流程、监督监管等方面工作进行了全面介绍,考察团一行对我该院食堂高质量服务给予了高度评价。

220日,镜湖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顺利闭幕,镜湖区法院工作报告获大会一致通过,张先道同志当选为我院院长。

224日,我院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大会,并举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签订仪式。全院干警参加了此次会议。党组书记、院长张先道在会上发表了讲话。会议由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晏行峰主持。

228日,由无为县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邓中林及无为县检察院公诉科科长左兴东分别率队组成的法、检两院考察组一行8人,到我院学习交流轻刑案件集中审理工作。考察组一行表示,镜湖区法院在充分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的前提下,开拓思路,集中审理轻刑案件大大提高了审判效率、节约了司法资源,值得学习和借鉴。

316日,我院青年志愿者及共青团员一行十余人在党组成员、副院长郑文斌的带领下参加区委、区政府组织的义务植树活动。

329日,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晨彤与审管办主任胡国华一行来到我院调研督查司法责任制改革工作。张晨彤副院长表示,镜湖区法院作为全市办案任务最重的基层法院,在文明创建、队伍建设、审判管理上都起着模范带头作用,希望镜湖区法院在司法责任制改革工作中,也能深入发动、统一思想,积极探索,稳步推进,结合地区实际和法院实际摸索出新经验,为全市法院司法责任制改革探索出新路子。

329日,镜湖区2017年度第一次公检法刑事执法联席会议在我院召开,镜湖区法院、镜湖区检察院、镜湖公安分局、长江航运公安局芜湖分局、镜湖交警大队等单位负责人及业务骨干参加了会议,进一步加强公检法三机关在刑事执法方面的衔接与配合,提高办案质量,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

330,院举办2017年第一期道德讲堂,青年干警奚文君向全场观众宣讲了我院“全国优秀法官”秦山成在平凡岗位上燃烧青春,无怨无悔的先进事迹。

3月,我院出台亲切服务新举措,对立案服务区进行了调整,在诉讼服务大厅开设了四个立案接待窗口,每个窗口配备一名工作人员,接受当事人咨询及立案登记。同时,建立了“四窗口同时立案、立案信息同步录入”模式,确保在登记立案的同时将案件信息同步录入审判管理系统,立案当天即可将全部案件材料移送审判庭。该立案模式有效缓解了镜湖区法院一直以来立案来访群众多、立案窗口群众扎堆的现象,保证每个立案来访群众在第一时间得到咨询解答和登记立案,节省了群众在立案窗口的等待时间,提高了立案效率和立案质量。

41日,我院党总支以开展党员学习教育日活动为契机,组织全体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来到泾县皖南事变烈士陵园和新四军军部旧址纪念馆,追忆先烈走过的光辉历程,感受老一辈革命家的献身精神。部分离退休老党员也参加了此次活动。

413日,被告单位上海钰申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芜湖分公司、被告单位上海钰申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芜湖第二分公司、被告人翟某某及被告人崔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在我院公开开庭审理。

413日,我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晏行峰担任审判长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胡某某、孙某涉嫌非法经营一案。该案充分发挥院庭长办案示范表率作用,敲响了镜湖区法院“安徽法院院庭长示范庭公开月”活动的第一槌,并通过中国庭审公开网、新浪司法同步全程直播。

414日,我院在审理一起离婚诉讼过程中发出首份《离婚冷静期通知书》,限定该对夫妻冷静3个月,期间不得向对方提出离婚。离婚冷静期通知书的发出是我院家事审判中的又一项创新之举,对于冲动离婚、有和好可能的离婚案件,坚持劝和不劝分,希望通过设立冷静期可以挽回这些濒临破裂的家庭,努力构建和谐社会。

418日,我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先道一行来到安徽商贸职业技术学院,与学院党委委员、副院长郑承志等校领导共同出席了双方合作签约暨共建“书记员教育培训基地”和“法律实践教学示范基地”揭牌仪式,共同培养高质量司法辅助人才,提高法律专业学生法律实践能力,实现法院与高校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促进“法治芜湖”建设。

428日,在我院主持下,安徽中防投资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成功召开。合议庭在本次债权人会议前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拟定了会议工作预案,确保了本次会议各项议程规范紧凑,充分保障了债权人的各项合法权益,增强了债权人对破产清算工作的理解与支持,也为镜湖法院进一步发挥审判职能,指导和监督管理人加快资产清算、最大限度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奠定了良好基础。

4月,我院与区民政局共同商定建立人民法院已生效的改变当事人婚姻关系的裁判文书送达、登记、备案机制,成功实现审判机关裁判离婚信息与民政部门共享。今后,凡是通过司法途径离婚的婚姻当事人,其离婚法律文书将送至民政部门备案。该项举措切实维护了审判工作和婚姻登记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对促进幸福婚姻家庭建设,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52日,我院举行首批入额法官宪法宣誓仪式,首批入额的42名法官在国旗下做出人民法官的庄严承诺。宣誓仪式由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章建华监誓,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先道领誓,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晏行峰主持仪式。院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柴丽丽宣读了省高院《关于确定2016年全省法院法官遴选芜湖市基层法院纳入员额管理法官的通知》。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周伟出席了宣誓仪式并发表讲话。

515日,我院与镜湖区司法局联动协作,在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大厅正式开设法律援助服务窗口,由区司法局派驻两名执业律师进驻大厅,具体负责受理法律援助申请,为经济困难的群众及特殊案件的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代拟法律文书,提供法律援助。此举有助于持续深化“亲切服务”,提升诉讼服务水平、服务效能和市民满意度,打造诉讼服务升级版,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

5月,镜湖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周超主任带领下,赴我院集中听取法院审判管理工作相关内容讲解,这也是镜湖区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以听取讲座的形式专门了解法院的专项工作。芜湖中院审管办负责人胡国华应邀主讲。讲座由区人大常委会委员、内司工委主任周风平主持。通过本次培训,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及各位委员基本了解了法院审判管理的意义与职能,从而为区人大常委会更好地听取和审议镜湖区法院审判管理工作报告奠定了良好基础。

5月,我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党总支书记戴向军带领民一庭多名党员法官来到安徽商贸职业技术学院教学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了两起公共场所管理人责任纠纷案,该校法律专业百余名师生观摩了庭审。

616日,我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先道一行来到荆山社区,与社区干部就开展文明创建工作进行了座谈,听取结对共建帮扶意见和建议,并代表镜湖区法院与社区签订了文明创建结对帮扶协议。我院将本着文明单位创建荣誉共享,文明城市创建责任共担的理念,进一步推进法院和结对社区的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以实际行动发挥全国文明单位的文明创建排头兵作用。

619日至23日,我院刑事审判庭在芜湖市中院大法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由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周帮海等56名被告人涉黑案件,此案是我院审理的涉案人数最多的刑事案件

630日,我院举办了2017年第二期道德讲堂,青年干警石冉用悦耳动听的宣讲声向大家讲述了“最美女法官”吴贤佼“干一行 爱一行 钻一行”的故事。

630日,我院召开纪念建党96周年暨“七一”表彰活动及上半年党建工作总结会议,院党组成员及全体党员干警参加了大会。党总支书记戴向军宣读了关于表彰镜湖区法院先进党支部、先进党小组及优秀共产党员的决定,院党组成员为获奖的集体和个人颁发荣誉证书。

630日,我院开展一把手带头讲党课活动,党组书记、院长张先道为全院干警上了一堂深刻的专题教育党课。通过此次专题教育讲座,全院干警进一步深化了思想认识,纷纷表示要加强学习,提高政治素质和党性修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积极投身到实践工作中去。

6月,我院因在“六五”普法工作中表现突出,荣膺2011-2015年镜湖区法治宣传教育先进集体,极大地鼓舞了全院士气,更加坚定了我院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中奋发向前的步伐。

6月,我院三个党支部相继召开党员大会,组织在职党员重温了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组织开展“讲政治,我们怎么讲”专题学习讨论。该专题讨论系镜湖区法院在推进“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中开展“讲政治、重规矩、作表率”专题教育的具体落实。

75日起,我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原芜湖市勘察测绘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领导班子方某某、章某、张某某、彭某某、黎某某贪污窝案。为贯彻落实区委和上级法院关于在干部职工中认真开展廉政警示教育的决定,镜湖区法院和区纪委联合组织政府组成部门工作人员50余人到现场旁听该案庭审,以审促廉。

76日,我院立案庭开展了“送法进企业”公益普法活动。立案庭青年文明号成员在“号长”的带领下,走进芜湖金龙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为企业提供法律帮助,解决企业面临的法律问题。此次活动增强了企业经营者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营造了良好的企业法制氛围,也宣传了法律,彰显了人民法院青年法官的风采,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77日上午,我院刘阳法官来到芜湖市田家炳实验中学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举办一堂生动的法制教育课,帮助青少年增强法律意识,促进其健康成长,该校300余师生参加了此次活动。

711日,镜湖区政协副主席陈国强、常委张克非一行来到我院,就法院开展的诉调对接、先调解再立案等工作进行调研,并与该院副院长顾斌以及立案庭等有关庭室负责人等进行了座谈。区政协副主席陈国强对我院开展的该项工作予以了肯定,同时建议要将法院诉调对接的种种举措予以公示,将更多的纠纷化解在诉前。

724日,我院党组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开展“讲政治、重规矩、作表率”专题警示教育活动。党组书记、院长张先道传达了全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推进会暨“讲政治、重规矩、作表率” 专题警示教育动员会精神,并对开展“讲政治、重规矩、作表率” 专题警示教育作出具体部署,强调法院作为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必须带头讲政治,做到自律、自省、自警,才能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725日起,我院在1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原告王德和、卜华毅、卜华鹏诉被告深圳市福田物业发展有限公司、绿地集团芜湖置业有限公司、王某某等176人物件脱落、坠落损害责任纠纷一案。

725日,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庭长江权等一行三人来到镜湖区法院,开展关于普通刑事案件审理情况的调研。镜湖区法院副院长晏行峰、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周卫华及刑庭全体员额法官参加了调研座谈会。市中院刑一庭对镜湖区法院刑事审判工作表示肯定,并对相关审判工作作出指导。

728日,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先道一行,赴武警芜湖市支队进行了“八·一”走访慰问,在建军90周年之际,向武警部队官兵表示节日祝贺,并赠送了慰问品。双方就进一步开展双拥工作进行了深入座谈。双方表示,希望今后深入开展军民共建活动,发挥各自优势,共同推动武警部队和人民法院各项事业的健康有序发展。

728日,我院召开 “讲政治、重规矩、作表率”专题警示教育动员大会,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大力加强党内政治生活、政治文化、政治生态建设,不断提高法院干警的政治素质、纪律观念和精神境界,提高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镜湖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先道作了动员讲话。会议由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晏行峰主持。

731日,我院召开迎“八一”复转军人、军属座谈会,庆祝建军90周年,进一步激发广大复转军人传承军队不畏艰险、克难求进的光荣传统,立足本职岗位的工作热情。在院的部分院领导郑文斌、顾斌、王琼、柴丽丽及在职、离退休复转军人、军属参加了会议。

84日,我院审管办组织法官及书记员集中对智能语音识别系统在庭审中的使用、电子卷宗同步生成、法院智能辅助办案系统、科技法庭书记员客户端网络版等智能化建设进行了培训。本次培训旨在充分发挥信息技术的作用,切实把审判质效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不断加快该院智慧型法院建设进程。

88日,我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贯彻全市法院信访工作会议、智慧法院建设推进会、年中工作会议精神和市中院胡敏院长的重要讲话,并对下半年的工作作了部署和安排。院领导班子成员、审委会专职委员、副院级审判员及各部门副职以上干部参加会议。会议由党组书记、院长张先道主持。

815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强国一行来到我院,对上级交办的重点涉诉信访案件的化解稳控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了督查和指导。会上我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先道作为涉诉信访的第一责任人进行了表态,坚决按照上级法院要求以及李强国副院长的督导意见执行,举全院干警之力,全面扎实地开展此次的涉诉进京访专项治理活动,努力化解涉及该院的每一件涉诉信访案件。

8月,我院组织开展案件评查会议,接受宿松县各政法单位案件交叉评查,进一步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强化执法和服务监督,持续提升政法队伍执法水平,促进公正廉洁执法,实现阳光执法。

8月,我院在职党员所在的三个党支部相继召开第三季度党员大会,集中学习《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并组织开展“重规矩,我们怎么做”专题学习讨论。该专题讨论系镜湖区法院党员继6月份开展“讲政治,我们怎么讲”集中研讨后的第二次专题研讨活动。

919日,全市法院刑事审判工作会议在芜湖县召开。我院刑事审判工作分管院长晏行峰及刑庭庭长孙玲代表我院参会。晏行峰副院长代表我院在会议上作了交流发言。我院副院长晏行峰在交流发言中汇报了我院近两年刑事审判工作的基本情况,重点介绍了我院审理系列重大刑事案件、探索轻微刑事案件集中审理模式及刑事调研工作的经验,并对今后一个时期的刑事审判工作作出规划。

923日,我院百日执行会战拉开序幕。此次执行会战,我院集中优势力量对“老赖”重拳出击,创新执行机制,实行“分组执行、案件到人、责任到人”,并充分运用信息化技术提升执行效率。截至中午12时,已有2起执行案件得到解决,5名被执行人被司法拘留,“亮剑”行动初见成效。

927日,以省人社厅副厅长林海为组长的省委第八督查组一行五人来到我院,督查我院司法体制改革落实情况。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汪华东,市委政法委副书记王月镜,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晨彤,区委常委、区委政法委书记周伟,区委政法委副书记张致贵等市、区有关领导陪同。督察组认为,镜湖区法院积极稳妥地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较好地完成了既定的改革任务目标;同时也指出了司改推进中存在的问题,要求进一步落实完善。

928日,我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先道来到芜湖市工艺美术厂,上门走访了定向结对联络的省人大代表、芜湖铁画研究会秘书长、高级工艺美术师李爱平。

929日,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胡敏一行来到我院执行指挥中心,观摩并坐镇指挥了一次强制腾退房屋专项行动。部分在芜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和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应邀全程观摩监督,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929日,我院全体党员在党组成员、副院长、党总支书记戴向军的带领下,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726日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迎接党的十九大”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的重要讲话。

929日,我院举行了2017年度第三期道德讲堂,青年干警吴玉含讲述了执行局副局长杨运新法官《执行甘为孺子牛》的故事。

9月,市中级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丁必勇及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朱成恺一行来到我院,召开了“司法体制改革后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调研会”。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先道及班子成员参加了会议。丁必勇副院长要求纪检组立足纪检监察工作的主职主业,努力探索研究出新形势下更加适合基层法院的廉政风险防控举措。

1018日,我院党总支组织本院党员在视频会议室集中收看了十九大开幕式盛况,认真聆听了习近平总书记代表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向大会所作的题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的报告。我院部分离退休党员也积极参与了此次集中收看活动。

1027日,我院邀请离退休老同志赴中电科芜湖钻石飞机制造有限公司、安徽格林开思茂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县六郎镇官巷村等地参观,党组书记、院长张先道及政治处、办公室工作人员全程陪同,弘扬中华民族敬老、爱老、助老的传统美德,凝聚为党的事业增添正能量的政治合力。

10月,我院在职党员所在的三个党支部相继召开支部会议,组织开展“作表率,我们怎么办”专题学习讨论。该专题讨论系镜湖区法院党员继6月份开展“讲政治,我们怎么讲”、8月份开展“重规矩,我们怎么做”集中研讨后的第三次专题研讨活动。

112日,我院党总支书记、副院长戴向军为党员们上了一堂以“四讲四有”为专题的教育党课。通过此次党课,党员们对“四讲四有”有了更深刻的理解,纷纷表示要将“四讲四有”运用到法院的日常工作中去,以实际行动做“四讲四有”合格党员。

截至11 13 日上午10:20,我院当年新收各类案件已达 10000件,成为全市两级法院有史以来首家年收案突破万件的法院,比去年同期增长21.02%

1116日,我院举行行政审判会审专家聘任仪式,来自芜湖三所高校的八名专家接受了聘任。据悉,此举在我省行政审判实践中尚属首次。我院推行该项机制,让会审专家提供法律意见、评价执法审判,会进一步促进人民法院行政审判水平的提高,对多元化、实质性解决行政争议也是一次有益的尝试。

1116 20日,镜湖区法院纪检组分别组织共计八十余名干警赴芜湖市反腐倡廉教育馆参观学习,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中纪委十九届一次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法院干警廉政教育,打造一支让党放心、人民信赖的纪律铁军。

1122日,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胡敏带领研究室、审管办负责人来到我院调研指导工作,了解收结案情况,同时对该院下一步工作提出要求。我院领导班子成员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调研。

124日,我院与最高人民法院同步举行宪法宣誓仪式。我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先道在宣誓仪式举行后强调,所有入额法官要时刻铭记誓言,确保绝对忠诚、信念坚定,深刻领会、全面贯彻十九大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要严格践行誓言,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宪法和法律,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要奋力实现誓言,确保清正廉洁、担当尽责,努力创造无愧于时代和人民的新业绩。

1210日,芜湖市镜湖区“两会”拉开帷幕,我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先道先后在区政协九届二次会议和区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上向大会报告区法院工作。报告分别从执法办案、诉讼服务、司法改革、自身建设等方面全面回顾了2017年工作,并对2018年工作进行部署。

1225日,芜湖市首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在我院1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合议庭在充分听取了公诉机关关于刑事及附带民事部分的举证、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的辩护意见后,在征得双方自愿的情况下,依法对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部分进行了调解。二被告人充分认识到自己的行为性质以及对渔业资源造成的损害,并承诺将支付相应赔偿款,请渔业部门进行渔业资源的恢复作业。

1226日上午,西藏山南地区浪卡子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西洛一行三人来到我院考察交流。我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先道及班子成员全程陪同。西洛院长代表浪卡子县法院向镜湖区法院赠送了刻有“皖藏友谊鱼水情民族团结一家亲”烫金大字的牌匾,并向张先道院长及班子成员敬献了象征吉祥如意的洁白的哈达。

1227日,我院在市中级人民法院大法庭对被告人周帮海等56名被告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公开进行一审宣判,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的两名首要分子周帮海、丁绍萍分别被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二十三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54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十四年至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该案的一审宣判,宣告了周帮海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覆灭,依法打击了黑恶势力的嚣张气焰,维护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确保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1228日,我院对李林海等四人集资诈骗案进行一审宣判。四被告人李林海、苏振、孙建伟、仝建波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非法集资2176900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集资诈骗罪,且系共同犯罪。该案系当下社会中非法集资诈骗案的典型案例,给广大有投资需求的中老年群体敲响警钟,具有社会警示作用。

1229日,我院在1号法庭对原告王德和、卜华毅、卜华鹏与被告深圳市福田物业发展有限公司、绿地集团芜湖置业有限公司、王某某等176人不明抛掷物、坠落物损害责任纠纷一案进行一审宣判。央视等媒体对该案进行了报道,并对该案审判长进行了专访,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

12月,在芜湖市公路管理局组织的各分局共130余名路政执法人员为期3天的路政执法业务集中培训中,我院行政审判庭何俊庭长应邀到场做了题为《行政执法规范与司法审查的标准》的法治讲座,对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强化执法业务水平,具有较强的现实指导意义。

12月,我院在两个月内高效率、高标准地顺利执结三件涉军停偿案件,帮助辖区部队按时完成全面停偿政治任务,彰显了我院高度重视涉军维权工作的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有效维护军民的合法权益,推动军产的平稳移交,为涉军停偿工作提供更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