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镜湖区法院关于执行工作情况的报告(2018年)

发布日期:2018-05-30 17:32作者:镜湖区法院来源:镜湖区人民法院阅读:字体大小:[ 大 ] [ 小 ]

 

关于执行工作情况的报告

 

20185 29 日在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  次会议上

区人民法院院长  张先道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现在,我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区法院执行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2016年以来,我院在区委的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上级法院的监督指导下,以“用两到三年基本解决执行难”为总目标,以最大限度实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出发点,以提高实际执行到位率为落脚点,不断加大执行工作力度,较好地发挥了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树立司法权威的职能作用。

一、基本情况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20163月召开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作为省高院在全省中、基层法院中推荐的三家“全国基本解决执行难示范法院”之一,我院在上级法院的正确指导下,认真研究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对策,群策群力、多措并举,打好执行攻坚战,对失信被执行人产生了强大的震慑力,为实现“基本解决执行难”目标取得了阶段性成果,获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

2016年以来(截至2018515日,下同)受理执行案件6006件,受案标的额753112.2万元,执结4723件,执结率78.6%,执行到位标的额492988.4万元,到位率65.5%。因今年部分案件仍在办理中,随着执行力度的不断加大,上述指标到年底将会得到有效提升。

二、主要做法

(一)以团队办案模式为创新点,提高工作效能。当前,我院面临案多人少、执行队伍老化、执行人员能力参差不齐等现实困难,承受巨大的办案压力。为了提升工作效能,我院以司法改革为契机和动力,转变执行理念,创新执行机制,合理配置执行力量和资源,采用执行团队办案模式,将执行局全体执行人员分为五组,每组成员间既有分工也有合作,促使执行人员甩掉历史包袱,轻装上阵,化解了案多人少、执行队伍老化等突出问题,全面提升办案效率和案件质量。执行团队模式既凸显了员额制法官的主体地位,又充分调动了其他执行干警的工作积极性,克服了单兵作战的弊端,实现了执行工作的集约化运行,提高了工作效能。

(二)以专项集中执行为发力点,加大执行力度。我院根据上级法院统一部署和本院实际情况,以开展专项集中执行活动为契机,集中时间、集中精力,选取重点、难点案件,开展了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小标的额案件集中清理涉案房屋强制腾空、“百日执行会战”、江淮风暴执行攻坚战等专项执行活动,执结了一批“骨头案”。在专项集中执行中,我们有针对性地运用各种有效举措,确保具备执行条件的案件依法及时得到执行。一是穷尽各种执行措施。对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失信被执行人依法采取司法拘留、罚款、强制搜查、限制出入境、发布限制高消费令等一系列措施。2016年以来,共发布失信自然人2933人次,失信法人337次,司法拘留106人次,充分运用强制措施促使失信被执行人履行法律义务。二是加大房屋腾退力度。考虑现阶段我市房价较高,我院将查封的房产列入清单集中腾退,推动其能快速进入评估拍卖程序,在维护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的同时,也较好地保障了被执行人的财产价值。自20184月全省法院部署“江淮风暴”执行攻坚战以来,我院提出“每日腾空一套房”目标,目前已先后腾空涉案房屋共计36套,面积8099平米(其中商业门面房16套,面积4030平米;住宅房19套,面积2569平米;厂房1幢,面积1500平米)。三是运用刑事追究手段。首先通过多种方式对被执行人财产情况进行详细摸底,掌握其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的充分证据;其次对涉嫌拒执罪的被执行人敦促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或以刑事自诉立案,通过网上追逃及时捉拿归案;最后以被告人归案后是否积极履行义务作为重要的量刑情节,促进案件执行。如欠款1000多万元的被执行人许业胜经我院调查发现其公司转移存款近400万元、为子女留学存保证金50万元、家庭装修奢华等情况,遂依法追究其拒执罪。目前许业胜已履行600万元,并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又如被执行人强光林将已被诉讼保全的房屋拆迁款领走后下落不明,申请执行人反映强烈,我院在公安机关不立案的情况下,以刑事自诉立案追究其拒执罪,并作出逮捕决定,交公安机关网上追逃,于近期在广州将其捕获。四是联动失信惩戒措施。与公安、规划、建设、国土、工商、税务等部门初步建立了互相联动的信用评价和威慑体系,在企业注册、股权变更、企业注销、协助查扣被执行车辆、置地购房等方面共同对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被执行人予以严格限制,以促其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共同形成违法失信者处处受制的社会信用体系。如依据人民法院的协助执行要求,市三大通信运营商负责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手机号码进行核查和设置“失信彩铃”。通过此举敦促被执行人尽快履行法律义务,起到了很好的震慑作用。

(三)以信息技术应用为助力点,促进高效便捷。我院不断加强“智慧法院”建设,依托信息技术应用实现了执行工作的网络化。一是实现信息查控的网络化。利用全国执行信息查控系统实现对被执行人在全国家银行的存款信息查询和冻结;利用市中级法院与市政府信息办建立的全省法院首家“人员生命树”查询系统,实现对芜湖本地被执行人户籍、房地产、社保、公积金等信息的查询;二是实现执行指挥的网络化。全面升级执行指挥中心暨信息集控中心,为每个执行小组配备了新型执行装备——手持式高清单兵终端及车载终端,被用来在执行活动中全程实时录像并连线执行指挥中心,促进了执行工作的规范和高效。

(四)以规范执行行为为切入点,提升执行质效。我院始终坚持问题导向,以《“基本解决执行难”第三方评估指标体系》为考核标准,对标对表执行质效、综合管理26项考核指标,结合我院实际,出台镜湖区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第三方评估任务分解表》,通过严格规范司法行为,有力促进司法公正高效廉洁。一是规范财产处置。首先规范财产查控。执行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开展网络查询、查控财产、核查申请执行人提供的财产线索等查处工作。通过扩大对被执行人财产的调查范围和力度,穷尽调查措施,最大限度发现被执行人财产。其次规范网络拍卖。严格实施报送市中院随机确定评估机构制度,杜绝暗箱操作。2016年以来我院网拍602次,拍卖标的322起,成交201起,成交金额48216.51万元,溢价率达20.22%。最后规范财产保全。我院执行局内设保全组,打造财产保全专业化队伍。建立健全立、审、执工作有机衔接机制,明确立案、审判、执行环节在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中的工作职责,加大财产保全力度,确保财产保全的及时性,推进保全申请与财产查控系统的有机衔接。二是规范案款管理。建立健全执行案款管理长效机制,执行、财务部门分工负责、相互配合、相互监督。实行“一案一账号”案款管理方式,在案款发放必须及时的前提下,做到每笔款项“四对应”,即与案件对应、与案号对应、与当事人或案件相关人员对应、与用途对应。三是规范流程管理。熟练运用执行案件流程信息管理系统,做到所有执行案件包括委托事项必须网上办理,所有节点均纳入案件节点管理系统进行管理,做到全程留痕、全程公开、全程监控,切实加强执行规范化建设。四是规范终本程序。首先严格终本案件审批程序。凡拟报终本结案的,要做到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规范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规定(试行)》规定的实质要件的“五个必须”。其次实行终本案件单独管理。案件一经终本报结,必须立即将相关信息准确纳入案件流程管理系统进行单独管理。最后强化终本案件的后续管理。建立专门的终本案件管理台账,通过关联案件等方式发现财产的及时通知申请执行人并做好对接。

(五)以执行队伍建设为基本点,提升司法能力。为坚决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硬仗,我院紧紧围绕破难题、补短板、建机制、提质效、强队伍工作思路,强化担当,深入推进过硬执行队伍建设。一是狠抓思想政治教育。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教育广大执行干警切实提高站位,树立必胜信心,从内心深处明白“只要精神不滑坡,办法总比困难多”的道理,齐心协力、奋力攻坚,为我院基本解决执行难提供坚强保证。二是大力提升司法能力。加强执行干警综合能力建设,通过采取理论研讨、业务指导、办案竞赛、法官教法官等形式,进一步提高依法执行案件、妥善化解矛盾、果断处置突发情况和做群众工作、解决实际问题等能力。三是强化内部考核。把执行工作和执行信访工作纳入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范围,实行执行案件考核结果和信访通报结果与评先创优相结合,并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四是加强廉政教育。将廉政建设作为执行队伍建设的重中之重,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执行工作中容易滋生腐败的重点环节建立起预防违规操作的规章制度,在执行人员与当事人之间筑牢防火墙隔离带

(六)以强化执行监督为监测点,改善执行工作。自觉接受党委、人大、检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将接受监督作为推动执行工作水平进一步提高的动力。一是做好监督联络工作。广泛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意见和建议。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沟通联络,及时办理好人大常委会交办的执行信访案件,对人大代表建议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关注的案件,依法及时办结和反馈。在一次强制腾空房屋专项执行活动中,邀请了全国、省、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在我院执行指挥中心全程观摩。二是主动接受群众监督。我院从2018年开始推行院领导每日轮流接访制度,进一步提高信访工作质量与效率,依法及时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客观真实了解当前全院执行队伍和工作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相应对策予以改进,提升法院执行队伍形象。三是接受检察机关监督。通过与区检察院沟通协调,在我院设立了全市首个执行检察室,改进了监督方式,变事后监督为事前监督,为检察机关加强对法院执行工作的法律监督,促进执行工作全面规范化搭建了重要平台四是邀请人员现场监督。在强制腾空房屋等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中,主动与基层组织取得联系,邀请其工作人员到执行现场临场监督。这种形式既可加深基层组织工作人员对法院执行工作的理解,同时也便于做好当事人工作,消除抵触情绪。

三、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打算

(一)存在的问题。虽然我院执行工作近年来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总体上看执行难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案件实际执结率偏低,少数质效指标、综合管理指标在全市基层法院中排名偏后。主要问题有以下几点:一是执行力量严重不足。我院案件数量急剧上升,而执行干警数量不增反降。2017年执行法官人均办案数超过220件,且不断有需要恢复执行的旧案,干警们经常加班加点工作,感到压力巨大、身心疲惫,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案件质效。二是联动机制推进不力。与有关部门特别是公安联动查人查车仍然没有落实到位。部分联动单位在协助执行过程中仍然有不予配合的现象存在。三是执法环境有待改善。目前,社会信用基础薄弱,财产登记和市场监管制度尚不完善,被执行人转移、隐匿财产十分便利,造成执行时无财产可寻。四是执行救助标准偏低。我院现在每年执行救助金预算不足,且申请程序繁琐,周期较长,难以充分发挥出强制执行补充助手的作用,不利于执行案件整体质效的提高。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下阶段,我们将进一步认真分析研究我院执行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努力完成“90%以上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审限内执结、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合格率达到90%以上”的战略目标,拟从如下几个方面重点开展工作:一是攻坚八个一批任务。即根据全省法院执行攻坚总体部署,突破一批重点案件,标定一批执行不能案件,移送一批执转破案件,发布一批失信名单,拘留一批、移送(自诉)追究刑事责任一批被执行人(协助执行人),化解一批信访积案,开展一批特色执行行动、发布一批典型案例。一把手院长亲自参战,承办执行案件,把八个一批抓紧抓实,抓出成效。二是对标对表狠抓落实。以执行质效、综合管理考核26项指标及第三方评估体系为突破口,瞄准目标,精准施策,持续推动各项指标稳步提升。处于前列的要继续保持,位次较好或提升潜力大的要有所突破,相对落后的指标要迎头赶上。三是健全联席会议制度。积极争取区委支持,统筹解决执行难题,加强和改进部门协作。向区政法委汇报,拟建立协助执行网络,充分运用执行网格联络员,协助宣传、贯彻落实执行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信访稳控和调查取证等工作,编织协助执行的天罗地网四是加强执行队伍建设。进一步充实执行力量,科学优化人员配备,加强物质保障,提高单兵综合素质,缓解人手不足现状。五是加强执行监督执纪。接受纪委、监察委的纪律监督;通过在我院设立的全市首个执行检察室加强与检察机关的沟通协调,促进执行工作全面规范化。六是形成良好工作氛围。要引导社会理性认识执行难,厘清执行不力执行不能的界限,特别是要重点加强对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的宣传工作,让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有更加全面的认识,凝聚全社会理解执行、尊重执行、协助执行的广泛共识。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我院将紧紧依靠区委的正确领导,自觉接受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努力争取社会各界的支持和配合,在上级法院监督指导下,合力破解执行难题,为全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