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18)皖0202执2322号
芜湖鼎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及其他利害关系人:
我院受理申请执行人上瑞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芜湖鼎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芜湖九莲塘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芜湖市皖鑫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安徽省芜湖万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吕国猛、黄金龙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本院依法评估拍卖被执行人芜湖鼎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芜湖市镜湖区张家山领秀城26#楼06室房屋,评估价值5201469元。另本院已作出拍卖裁定书,现通知你至本院领取评估报告书及拍卖裁定书,否则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若对评估报告或本院拍卖行为有异议,在公告期满后十日内向本院提出,逾期视为无异议,本院将依法进行拍卖程序
特此公告。
二〇一九年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