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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法院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发布日期:2018-01-08 14:56作者:镜湖区法院来源:镜湖区人民法院阅读:字体大小:[ 大 ] [ 小 ]
 


一、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单位:万元)


 


项目

预算数

合计

58.2

因公出国(境)费

0

 公务接待费

5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53.2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

53.2

公务用车购置费

0


 


二、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58.2万元,比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49.56万元增加8.64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费的增加。其中:公务接待费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53.2万元,因公出国(境)费为0。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未安排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预算5万元,比2017年预算8万元减少3万元,下降37.5%。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外单位业务指导和工作调研等公务往来支出。经费使用贯彻党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关于印发〈镜湖区机关接待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镜财〔20142号)规定。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53.2万元,全部为公


务用车运行费,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比2017年预算41.56万元增加11.64万元,增长13.57%。日常审判执行、日常公务、监督检查、政策调研等所必须的燃料费、修理费、过路过桥费、保险等支出要得到充分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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镜湖区法院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公开.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