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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皖0202执175号卞国庆执行通知书等送达公告

发布日期:2019-02-28 09:23作者:镜湖区法院来源:镜湖区人民法院阅读:字体大小:[ 大 ] [ 小 ]

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法院

 

(2019)0202175

卞国庆:

本院执行的缪俊雄与卞国庆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未签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0202175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告知书、限制消费令、失信决定书,责令你立即履行下列义务:

一、卞国庆欠缪俊雄17000元整,于20181130日之前归还4000元、1231日归还5000元、2019131日之前归还8000元;

二、卞国庆若有一期未按约履行,缪俊雄有权就剩余全部债权一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三、本案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113元,缪俊雄自愿负担。

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一九年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