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法院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首页 > 法院公告 > 执行公告

(2019)皖0202执423号李激执行通知书等送达公告

发布日期:2019-02-28 09:26作者:镜湖区法院来源:镜湖区人民法院阅读:字体大小:[ 大 ] [ 小 ]

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法院

 

(2019)0202423

李激

本院执行的张丽李激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未签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0202423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告知书,责令你们立即履行下列义务:

一、李激偿还张丽借款本金36万元并36万元为基数按照月利率2%的标准支付自201848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利息

二、承担诉讼费用7216元;

三、承担本案执行费用。

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一九年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