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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镜执字第02199号吴少波、赵红艳评估报告送达公告

发布日期:2019-03-06 09:17作者:镜湖区法院来源:镜湖区人民法院阅读:字体大小:[ 大 ] [ 小 ]

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法院

 

 

 (2014)镜执字第02199

 

吴少波、赵红艳及其他利害关系人:

我院受理申请执行人汪炳富与被执行人吴少波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本院依法评估拍卖吴少波、赵红艳所有的位于芜湖市乐园小区10#1-501室房屋,评估价值902286元。另本院已作出拍卖裁定书,现通知你至本院领取评估报告书及拍卖裁定书,否则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若对评估报告或本院拍卖行为有异议,在公告期满后十日内向本院提出,逾期视为无异议,本院将依法进行拍卖程序。

特此公告。

 

                                   

 二〇一九年三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