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18)皖0202执1883号
汶上县如意圣润纺织有限公司:
本院执行的芜湖国纺纺织贸易有限公司与汶上县如意圣润纺织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未签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皖0202执1883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告知书,责令你们立即履行下列义务:
汶上县如意圣润纺织有限公司返还芜湖国纺纺织贸易有限公司货款306700元,并支付自2017年1月26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以未返还货款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的利息。
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O一九年三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