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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皖0202执352号安徽丰色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执行通知书等送达公告

发布日期:2019-03-06 09:21作者:镜湖区法院来源:镜湖区人民法院阅读:字体大小:[ 大 ] [ 小 ]

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法院

 

(2019)0202352

安徽丰色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本院执行的陈海风与安徽丰色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因你单位未签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院(2019)0202352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告知书,责令你单位立即履行下列义务:

一、被执行人支付申请执行人工资9000元。

二、承担案件执行费50元。

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一九年三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