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19)皖0202执779号
许军、肖本银、芜湖市和谐经纪担保有限公司:
我院受理申请执行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中山路支行与被执行人许军、肖本银、芜湖市和谐经纪担保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单位)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2019)皖0202执779号执行通知书、执行告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消费令,失信决定书,责令你(单位)立即履行(2018)皖0202民初992号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
特此公告。
二〇一九年三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