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法院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首页 > 法院公告 > 执行公告

(2019)皖0202执918号李闯等被执行人执行通知书等送达公告

发布日期:2019-03-06 17:32作者:镜湖区法院来源:镜湖区人民法院阅读:字体大小:[ 大 ] [ 小 ]

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法院

 

(2019)0202918

李闯、黄安刚、张晓滨、董梅生、高海波、沈志东、张胜义、潘淑冬、林国三、徐月同、赵凌、桂林、苏州金震纺织有限公司、桐乡市明星印染厂、桐乡市亿宏绢纺有限责任公司、苏州欧倍德纺织印染有限公司、苏州市净泉污水处理厂、吴江市远鹏纺织品整理有限公司、吴江市彩虹印染有限公司、吴江市雄狮漂染有限公司、吴江市万荣纺织整饰厂、朱凤华、查龙你、吴祖祥:

本院执行的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法院与李闯、黄安刚、张晓滨、董梅生、高海波、沈志东、张胜义、潘淑冬、林国三、徐月同、赵凌、桂林、苏州金震纺织有限公司、桐乡市明星印染厂、桐乡市亿宏绢纺有限责任公司、苏州欧倍德纺织印染有限公司、苏州市净泉污水处理厂、吴江市远鹏纺织品整理有限公司、吴江市彩虹印染有限公司、吴江市雄狮漂染有限公司、吴江市万荣纺织整饰厂、朱凤华、查龙你、吴祖祥罚金、追缴违法所得一案,因你未签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0202918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告知书,责令你们立即履行下列义务:一、李闯犯污染环境罪,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

二、黄安刚犯污染环境罪,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一万元。

三、张晓滨犯污染环境罪,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四、董梅生犯污染环境罪,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五、高海波犯污染环境罪,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六、沈志东犯污染环境罪,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七、张胜义犯污染环境罪,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八、潘淑冬犯污染环境罪,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九、林国三犯污染环境罪,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十、徐月同犯污染环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十一、赵凌犯污染环境罪,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

十二、桂林犯污染环境罪,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十三、李闯违法所得人民币三十万元;黄安刚违法所得人民币六万一千元;张晓滨违法所得人民币五十万三千元;董梅生违法所得人民币十万元;高海波违法所得人民币六万一千二百元;沈志东违法所得人民币四万二千八百元;张胜义违法所得人民币二万七千元;潘淑冬违法所得人民币二万二千元;林国三违法所得人民币一万元;赵凌违法所得人民币三万三千元;桂林违法所得人民币七千元;对上述违法所得予以追缴。

十四、李闯、黄安刚、张晓滨、林国三、潘淑冬、附带民事诉讼吴祖祥、朱凤华、查龙你连带赔偿因非法倾倒2525.89吨污泥产生的应急处置费用人民币七百八十万零五百九十三元九角二分、生态环境修复费用人民币三百一十七万六千一百四十五元、鉴定评估费用人民币二百零五万元。

十五、高海波对上述第十四项中的应急处置费用在人民币二百六十三万一千二百八十六元四角、生态环境修复费用在人民币一百零七万一千三百七十三元二角、鉴定评估费用在人民币六十九万一千五百零三元四角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十六、沈志东对上述第十四项中的应急处置费用在人民币二百五十七万零二百三十一元六角、生态环境修复费用在人民币一百零四万六千五百一十三元七角、鉴定评估费用在人民币六十七万五千四百五十八元一角六分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十七、张胜义对上述第十四项中的应急处置费用在人民币二百五十九万九千零七十五元九角、生态环境修复费用在人民币一百零五万八千二百五十八元一角、鉴定评估费用在人民币六十八万三千零三十八元五角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十八、董梅生对上述第十四项中的应急处置费用在人民币四百一十三万零一百零九元五角、生态环境修复费用在人民币一百六十八万一千六百四十四元六角、鉴定评估费用在人民币一百零八万五千三百九十四元九角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十九、附带民事诉讼苏州金震纺织有限公司对上述第十四项中的应急处置费用在人民币二百一十三万五千二百一十九元九角、生态环境修复费用在人民币八十六万九千三百九十一元二角、鉴定评估费用在人民币五十六万一千一百三十六元九角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已支付)

二十、附带民事诉讼桐乡市明星印染厂对上述第十四项中的应急处置费用在人民币一百九十九万四千八百八十九元六角、生态环境修复费用在人民币八十一万二千二百五十三元四角、鉴定评估费用在人民币五十二万四千二百五十八元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已支付)

二十一、附带民事诉讼桐乡市亿宏绢纺有限责任公司对上述第十四项中的应急处置费用在人民币一百一十七万七千七百三十七元二角、生态环境修复费用在人民币四十七万九千五百三十五元八角、鉴定评估费用在人民币三十万九千五百零九元九角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已支付)

二十二、附带民事诉讼苏州欧倍德纺织印染有限公司对上述第十四项中的应急处置费用在人民币八十八万六千三百二十九元四角、生态环境修复费用在人民币三十六万零八百八十四元一角、鉴定评估费用在人民币二十三万二千九百二十七元八角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已支付)

二十三、附带民事诉讼苏州市净泉污水处理厂对上述第十四项中的应急处置费用在人民币六十万零三百五十六元九角、生态环境修复费用在人民币二十四万四千四百四十五元六角、鉴定评估费用在人民币十五万七千七百七十四元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已支付)

二十四、附带民事诉讼吴江市远鹏纺织品整理有限公司对上述第十四项中的应急处置费用在人民币四十六万三千二百三十八元三角、生态环境修复费用在人民币十八万八千六百一十五元四角、鉴定评估费用在人民币十二万一千七百三十九元三角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已支付)

二十五、附带民事诉讼吴江市彩虹印染有限公司对上述第十四项中的应急处置费用在人民币二十四万八千二百三十三元九角、生态环境修复费用在人民币十万一千零七十二元七角、鉴定评估费用在人民币六万五千二百三十六元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已支付)

二十六、附带民事诉讼吴江市雄狮漂染有限公司对上述第十四项中的应急处置费用在人民币十八万五千九百四十三元九角、生态环境修复费用在人民币七万五千七百一十元二角、鉴定评估费用在人民币四万八千八百六十六元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已支付)

二十七、附带民事诉讼吴江市万荣纺织整饰厂对上述第十四项中的应急处置费用在人民币十万八千六百四十四元八角、生态环境修复费用在人民币四万四千二百三十六元六角、鉴定评估费用在人民币二万八千五百五十一元九角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已支付)

二十八、李闯、黄安刚、张晓滨、董梅生、潘淑冬、林国三、高海波、沈志东、张胜义、附带民事诉讼吴祖祥、朱凤华、查龙你、附带民事诉讼苏州金震纺织有限公司、桐乡市明星印染厂、桐乡市亿宏绢纺有限责任公司、苏州欧倍德纺织印染有限公司、苏州市净泉污水处理厂、吴江市远鹏纺织品整理有限公司、吴江市彩虹印染有限公司、吴江市雄狮漂染有限公司、吴江市万荣纺织整饰厂应就本次污染环境行为在安徽省省级新闻媒体上向社会公开赔礼道歉,赔礼道歉的内容及媒体、版面、字体须经本院审核,如未履行上述义务,则由本院选择媒体刊登判决主要内容,所需费用由上述、附带民事诉讼、附带民事诉讼连带负担。

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一九年三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