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19)皖0202执973号
桂庆夏、蒋梦艳、芜湖柏庄置业有限公司:
我院受理申请执行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城建支行与被执行人桂庆夏、蒋梦艳、芜湖柏庄置业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9)皖0202执973号执行通知书、执行告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消费令、失信决定书,责令你立即履行(2018)皖0202民初390号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
特此公告。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