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法院

张兵到镜湖区法院督导扫黑除恶和执行工作

发布日期:2019-05-29 16:16作者:张贝来源:研究室阅读:字体大小:[ 大 ] [ 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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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8日下午,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兵一行到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法院督导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和执行工作,市中级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胡敏、党组成员、副院长李强国陪同,镜湖区法院主要院领导及相关庭室负责人参加了调研座谈会。

会上,镜湖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先道就该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和执行工作进行了专题汇报。张兵一行认真听取工作汇报,详细了解了镜湖区法院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案件审理、线索摸排、打财断血等方面的工作进展情况、对中央督导组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及执行长效机制建设情况,并现场检查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台账。督导组一行对镜湖区法院这两项工作给予肯定,尤其指出该院扫黑除恶工作措施具体,落实到位,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针对扫黑除恶下一步的工作开展,张兵提出了两个“注重”。一是注重办案质量。认真学习两高两部联合印发的四个关于办理扫黑除恶案件的意见,加强对案件的甄别裁判,切实做到宽严有据,罚当其罪。二是注重整改落实。抓好整改措施的落地实施,提高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实际效果。同时,张兵也对镜湖区法院执行工作提出了两点建议。一是要不断加大执行力度,统筹好人员力量和调度的关系,合理安排调配执行时间。二是不断完善执行长效机制,落实好团队组建、信息化运作等各项重点环节,有效化解“执行难”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