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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解诉累 握手泯恩怨

发布日期:2019-08-02 10:23作者:杨运新来源:执行局阅读:字体大小:[ 大 ] [ 小 ]

2019730日中午,在镜湖区法院执行局接待室,随着被执行人张先生将最后一笔赔偿款20万元支付给申请执行人吴女士的丈夫王先生,这起造成被害人一级伤残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赔偿案在执行法官的努力下得以最终化解,避免了当事人之间的诉累。 

2016824日早晨,当吴女士骑电动车去上班,经过弋江北路欧亚达家居门前路段,与张先生驾驶的轿车相撞,倒地后就不省人事,虽经医院全力救治,吴女士再也无法享受正常人的生活了,经鉴定,她的伤残等级为一级,终身依赖护理。这场厄运把她从健全人变成植物人,更给她的家人带来无尽的伤痛。即将上小学的孩子也不再有母亲的呵护,而双亲更无法接受自己的女儿就这样终身囚禁在床榻,再也不能和女儿有任何话语的交流,深爱她的丈夫也不能和她牵手而行,冥冥之中的灾祸就这样无情地改变了几个幸福家庭的生活轨迹。

照顾罹祸的病人,筹措治疗费用,安排缺少女主人的家庭事务,这些都让吴女士的丈夫王先生心力交瘁。但随后的诉讼及执行,则让王先生体会到司法的温情。法院作出了判决,张先生须赔偿吴女士各项费用475000多元。在法院受理执行后,执行法官便联系上在外地工作的张先生,他表示自己一次性难以拿出赔偿款,只能分期支付。而王先生却急需后续治疗费用,还要清偿之前所欠的外债。执行法官随即将张先生位于弋江区南瑞新城的一处住宅查封,迫使其尽快付款。张先生迫于执行压力,也付了12万元到法院,但这难以缓解王先生的经济困境。王先生又将对后续治疗费用准备诉讼材料,法院加大了执行力度,对张先生的房屋张贴了腾房公告,将张先生列入了失信名单,这给张先生经常出差跑业务设置了障碍,迫使张先生出面与王先生商谈,张先生希望能够与对方一次性解决。当王先生与岳父母及妻姐同张先生一起来到法院后,他们就总的赔偿额进行了商谈,虽仍有分歧,但给案件的解决带来了转机。后执行法官继续与双方沟通,最终促使双方达成共识。2018815日,张先生同王先生在法院达成了一次性赔偿协议,由张先生一次性赔偿99万元(含法院已判决数额及后续治疗费用),剩余应支付87万元,分三次支付。于2018920日前支付40万元,2019430日前支付27万元,2019831日前支付20万元,双方的交通事故赔偿纠纷了结。

张先生如期支付了前两笔赔偿款,20197月底,张先生同执行法官联系,表示将最后一笔款项提前支付。于是执行法官安排在2019730日在法院办理清结手续。张先生同其妻子,王先生和他的两位兄长,于当日中午2点来到法院。张先生将随身带的3万元现金交给王先生,将剩余的17万元通过手机银行转给王先生。执行法官向双方出具了款项结清说明,由当事人双方签字认可。王先生的兄长感慨,“事故造成了我弟媳的不幸,也给几个家庭带来了重大损失,在执行法官的努力下,这个执行案件及全部赔偿都已履行到位,我们也十分欣慰,我们也体谅对方,毕竟交通事故也不是故意的,我们之间也无冤无仇。”王先生兄弟仨都主动和张先生握手,这样一起十分棘手的交通事故赔偿案最终完全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