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5日上午,镜湖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原告陈某诉被告芜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道路交通管理行政处罚一案,本案因原告陈某不服被告对其作出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决定向镜湖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芜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为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制意识和业务素质,提升执法办案质量,组织各县区执法干警至芜湖市镜湖区法院参加了行政案件的庭审旁听。
庭审过程中,原、被告双方就行政处罚所依据的事实、处罚程序及法律适用等方面展开了充分举证、质证和辩论,展示了行政处罚程序规范性和证据收集合法、真实的重要性。
庭后,旁听民警纷纷表示,“零距离”旁听庭审,是一场针对行政执法部门的“以案释法”,通过此次庭审,切身体会到遵循法律程序办案及正确理解法律法规含义的重要性,对庭审活动有了直观的了解,进一步增强了法律意识和诉讼意识。
近年来,芜湖市各行政机关积极探索提高行政机关应诉能力和水平、规范执法行为的新形式、新途径,多次组织旁听法院庭审,把庭审现场变成“以案释法”的课堂,既增强了行政机关的程序意识、证据意识、诉讼意识,又实现了司法与行政的良性互动,有力促进了法治政府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