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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调研组莅临我院旁听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庭审

发布日期:2019-08-22 11:35作者:镜湖区法院来源:研究室阅读:字体大小:[ 大 ] [ 小 ]

陈晓光在镜湖法院旁听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庭审1.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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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821日上午,全国政协副主席、民盟中央常务副主席陈晓光率领的全国政协调研组一行来到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法院,旁听了由镜湖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杨亚涛等四名被告人非法采矿案及对该四人提起的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芜湖市委书记潘朝晖、省高院副院长汪利民、省检察院副检察长李卫东、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桑宝庆、市政协副主席汪健、市中院院长胡敏、市检察院检察长何宏海、区委书记孙跃文、区政协副主席陈国强等省、市、区领导陪同。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杨亚涛、杨心华在未取得釆砂许可证的情况下伙同董玉喜,利用杨心华所在的采砂船多次实施非法偷釆江砂的行为,杨亚涛、杨心华共计盗采江砂7000余吨,涉案江砂经鉴定价值人民币196000元;董玉喜盗釆江砂共计7500余吨,涉案江砂经鉴定价值人民币210000元;被告人马源兵伙同他人偷采江砂共计4520吨,涉案江砂经鉴定价值人民币126560元,均情节严重,其行为已触犯《刑法》,应当以非法采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检察机关同时作为公益诉讼起诉人对上述四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要求四被告对被破坏的生态环境进行修复并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应赔偿生态环境修复费用及环境损害评估费用合计388386元。同时检察机关还要求所有被告对非法采砂造成长江生态环境破坏的行为在安徽省省级新闻媒体上向社会公开赔礼道歉。

庭审中,控辩双方围绕指控的事实进行了法庭调查及法庭辩论。法院根据公诉人及公益诉讼起诉人的申请,依法通知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作证。四名被告人当庭表示认罪悔罪。本案将择期宣判。

近年来,芜湖市树立绿色发展理念,促进生态文明建设。镜湖区检、法两院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指示精神,注意运用法律武器助力污染防治攻坚战,办理了多起涉及长江沿线环境与资源保护的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和行政公益诉讼案,获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镜湖区法院不仅对污染长江流域环境、破坏长江生态资源的犯罪分子依法予以刑事制裁,还通过公益诉讼对他们予以经济制裁,为修复长江流域生态环境提供了资金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