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法院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首页 > 法院新闻 > 执行在线

十年无音信 抚养责难逃

发布日期:2019-09-03 14:58作者:杨运新来源:执行局阅读:字体大小:[ 大 ] [ 小 ]

92日新学期开学还有两天,做月嫂的杭女士在镜湖区法院执行法官处办好了领款手续,她格外激动,这是孩子近十年的抚养费28800元,因苦于查找不到孩子父亲下落,她一直独自承担着,现在通过法院的倾力执行,终于促使孩子父亲履行了抚养义务。

杭女士于20104月在镜湖区法院同郭先生达成了离婚协议, 4岁多的婚生子由她抚养,郭先生每月给付300元抚养费。当年郭先生从银行按月汇给郭女士每月300元,从201012月,郭先生就再未支付了。而杭女士带着孩子在娘家生活,自己找了一份工作,也能维持母子的开销。后来,杭女士重组了家庭,又有一个孩子,她和丈夫辛勤持家,一家人和和美美,尤其让她欣慰的是丈夫对继子视如己出,两个孩子亲密无间。可是郭先生不尽义务,也从不问讯孩子,这让杭女士感到不平。孩子今年要上初中,各项费用都要增加。但郭先生的老房子几年前已拆迁,杭女士也无从知道其下落,她也抱着试试看的心理于今年712 日向镜湖区法院递交了执行申请。

面对着被执行人信息的一片空白,执行法官从芜湖市信息办的“人员生命树”查询系统入手,得知郭先生现任职于一家物业公司,获知了他的联系方式,从不动产登记部门查找到郭先生名下拥有一处房产。执行法官于2019827日联系了郭先生,讲明了案件情况。郭先生并不惊讶,他答应第二天上午到法院来。当执行法官同郭先生面对面交流,他声称是对方不让其看孩子,所以才拒绝给付孩子抚养费。执行法官当即指出抚养费的给付,不以探视作为条件,他可以向法院主张自己权利,执行法官指出每个月300元抚养费远远不够实际所需,孩子母亲独自带孩子这么多年,非常不容易。郭先生无言以对,他答应当天上午就将款项筹齐,后如数将28800元交到法院。

可是执行法官拨打杭女士手机,却总是关机。执行法官准备到杭女士的住处通知她,好在承办法官在8 31日中午正在法院处理另几起案件时,接到杭女士电话。于是执行法官通知她到法院来,办理领款手续。原来杭女士的这个号码已出现异常,总提示关机状态。杭女士说要到通讯公司去处理通话障碍。她对领到这十年的抚养费格外高兴,尤其是她知道对方的下落,对后续生活费她也表示要求对方增加,来满足孩子生活教育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