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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皖0202执恢569号陈明清、崔金柳及其他利害关系人评估报告送达公告

发布日期:2019-09-11 19:32作者:镜湖区法院来源:镜湖区人民法院阅读:字体大小:[ 大 ] [ 小 ]

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法院

      

(2019)0202执恢569

陈明清、崔金柳及其他利害关系人:

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市分行与被执行人陈明清、崔金柳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被执行人陈明清、崔金柳未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本院已依法评估被执行人陈明清、崔金柳所有的芜湖县湾沚镇延安东路锦绣天城S3403室房产,评估价值1212054元,另本院已作出拍卖裁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向你送达评估报告及拍卖裁定,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你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十日内向本院提出异议(符合异议条件缴费重新评估),逾期视为无异议,本院将依法进行拍卖程序。

特此公告

 

 

   一九年九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