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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政府、银行联手助民企 空置别墅回归原主

发布日期:2020-01-03 15:45作者:杨运新来源:执行局阅读:字体大小:[ 大 ] [ 小 ]

20191219日傍晚5 点多,已过了下班时间,在芜湖市房地产市场管理处办事大厅,已经没有等待办事的群众。可在办理合同注销的窗口,有两名工作人员仍在忙碌着,她们为镜湖区法院的一起执行案件完善着最后的流程。法院、银行及置业公司人员都一一签字,半个多小时后,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注销等手续都办理完毕,至此已空置两年多的别墅又重归置业公司销售。在场的安徽伟星置业公司经理十分感慨,“法院、政府部门及金融机构全力保障民营企业发展,加班办理业务,真的让我们暖心。”

方女士与安徽伟星置业有限公司于20103月签订一份商品房买卖合同,以233万多元的价格购买了置业公司开发的芜湖市镜湖区圣地雅哥小区的一处210多平方米的别墅,首付款为94万多元,余款130万元向中国建设银行芜湖市分行办理按揭贷款,由置业公司提供担保。方女士将房子出租,承租方办了一家幼儿园。方女士初期尚能还贷,可是因做生意流年不利,房贷也就断供。按照合同约定,从201211月至201411月建行就扣划了置业公司的保证金40多万元。置业公司多次与方女士交涉,要求她按时还贷,并将代垫的款项归还,但是方女士已债务缠身,已经丧失了还款能力。其债权人起诉方女士,并申请法院保全了方女士购买的别墅。置业公司于20146月也将方女士告上法庭,诉请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支付代垫的房屋贷款40多万元,并承担违约金11万多元。后该案进入了执行程序,置业公司只得从方女士的首付款中充账。而方女士的财务状况并未改善,她无法偿还房贷,置业公司继续为这笔贷款买单。方女士并未将房子归还给开发公司。置业公司又于20171月起诉了方女士,要求她将房子腾让并恢复原状,并支付代垫款项35万多元。因方女士不能履行,置业公司于20179月向镜湖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镜湖区法院受理后,于20171024日张贴了腾房公告,此时幼儿园已经停办,别墅已空置。执行法官通知方女士到法院商谈此事。方女士对自己的腾让义务闭口不谈,却以和债权人的纠纷正在处理作为搪塞,尔后便与置业公司交涉,希望继续履行房屋买卖合同。在长达两年多时间,置业公司给了她很多机会,不断敦促方女士履约,同意她的请求,只要她能归还开发公司的代垫款,续还贷款,置业公司可以不收回房屋。可是方女士始终不还贷,也不归还置业公司代垫款,置业公司于201911月向法院提请强行腾退房屋。执行法官通知方女士,要求她将房屋交还给置业公司。方女士还想与置业公司软磨,但置业公司也不再相信她的承诺,法院也明确告知她将采取腾房行动。

20191126日下午,方女士并未按指定时间到法院,而是和她70多岁的母亲赶到置业公司代理律师那里,恳求置业公司推迟收房。执行法官随即安排法警等火速赶到别墅,在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的见证下,由开锁师傅将门打开,对别墅内物品予以拍照登记后,将别墅交付给置业公司。

此后方女士还想和置业公司商谈想守住别墅,可是毕竟她还有其他债务已难以为继。而置业公司坚持注销与方女士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等手续。20191219日下午,镜湖区法院执行人员赶到芜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及芜湖市房地产市场管理处,办理了房屋解封及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告登记等注销手续。安徽伟星置业公司当即将方女士应还的银行贷款9万多元汇入到建行账户,并将应退给方女士的房款73万多元汇入了镜湖区法院账户,协助法院执行方女士的债务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