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镜湖区法院2019年大事记

发布日期:2020-05-21 16:25来源:研究室阅读:字体大小:[ 大 ] [ 小 ]

14日下午,我院召开2018年度部门工作交流会,会议由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戴向军主持,全院干警参加会议。各部门代表依次对部门工作进行总结并作交流发言。

128日,中共芜湖市镜湖区委、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政府向我院发来贺信,充分肯定了我院在2018年度取得的各项工作成果,并对我院获得“全国优秀法院”荣誉称号表示热烈的祝贺。

128日下午,在镜湖区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我院院长张先道向大会作《镜湖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130日下午,全市第二届法院天平奖表彰暨新春联欢会在市中院大法庭隆重举行,会上对2018年度法院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我院荣获全市唯一的“天平奖”法院,同时获得执法办案先进法院,并荣立集体三等功。

1月,从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上传来喜讯——我院被最高人民法院表彰为全国优秀法院,这是我院蝉联五届全国文明单位后再获国家级重大荣誉。

21日下午,我院召开2018年度工作总结表彰大会,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周伟、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章建华、政协副主席江琳莅临会议,会议由党组成员、副院长戴向军主持。会上,与会领导分别对获得中院表彰和院内表彰人员进行颁奖,并对获奖人员表示祝贺,希望全体干警要以先进为榜样,进一步改进作风,以优异成绩推动法院工作再上新台阶。

21日、2日,我院分别前往双联系点张家山公共服务中心三山里社区、方村街道天城村开展春节帮扶慰问活动,向结对帮扶的困难群众、老党员提前送上新春的祝福及春节慰问品。

218日下午,根据区纪委、区委组织部的安排部署,我院召开了2018年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会议由党组书记、院长张先道主持,全体班子成员参加。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周伟,区委组织部副部长江祖泰,区纪委常委、区监委委员经广明莅临会议并给予指导。

226日上午,根据区委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安排,区委巡视整改督察组第六组杨勋一行前往我院开展第三轮督查验收。本次督查主要围绕“7个有”来展开,重点查看了我院1个个性问题和12个共性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建章立制情况和一题一档建立情况。另外还通过随机抽查的方式来了解全院人员对省委巡视整改的知晓情况。

227日下午,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胡敏一行来我院调研2019年审判执行工作,重点就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执行长效机制建设、信息化建设、审判管理等工作进行了督查和指导。

2月,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提升基层党组织组织力,严格党员教育管理监督,根据镜湖区委组织部有关文件精神,我院各党支部先后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在全体党员中开展民主评议活动,院领导班子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与全体党员一起参与了会议。

31日上午,芜湖市中院丁必勇副院长一行到我院,督导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会上,丁必勇听取了我院的工作情况汇报,查看扫黑除恶工作台账,并就下一步工作提出指导意见。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先道、院党组成员及刑庭全体干警参加了会议。

35日,为大力弘扬雷锋精神,同时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普及宣传教育工作,我院组织团员干警们冒雨走上街头,开展了一场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治宣传教育为主要内容的“青春建功新时代 普法宣传我先行”主题活动。

38日上午,我院组织召开了金融案件执行工作座谈会,工、农、建、中、邮储、招商、光大、兴业、中信、徽商、扬子等银行负责人与执行法官面对面交流,为防范金融风险、攻坚金融案件执行难把脉会诊。

313日上午,我院积极响应区委、区政府号召,在党组书记、院长张先道的带领下来到汀苑路,参加义务植树活动,以实际行动为建设绿色家园做出贡献。

317日上午,为体现对女干警的关怀,丰富女干警的文化生活,在我院新一届妇女委员会的组织下,举办了一场以“情暖三月、花漾镜湖”为主题的插花活动。

315下午,三山法院民一庭副庭长姚娟、诉调对接中心法官张晓燕与三山区民政局离婚登记处负责人段丽清一行,来到我院“马甜甜法官工作室”,就多元化解纠纷、离婚纠纷诉调对接、法院离婚诉讼与民政信息共享、家事纠纷法官工作室建立等相关工作进行交流学习。

326日,我院郑文斌副院长带领行政庭三名法官驱车前往无为县襄安镇、蜀山镇,对由芜湖市中级法院指定该院审理的二件不服城乡建设行政处罚纠纷案件进行现场勘查。

331日上午,由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等单位联合主办的“推动中国法治进程十大行政诉讼典型案例发布会暨纪念行政诉讼法颁布三十周年研讨会”在北京举行,由原芜湖市新芜区人民法院审理的“张先著诉芜湖市人事局公务员招考行政录用决定纠纷案”(史称“中国乙肝歧视第一案”)入选本次推动中国法治进程十大行政诉讼典型案例。我院郑文斌副院长、宣政国法官作为该案的审判长和合议庭成员应邀参加了发布会。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学术委员会主任张文显向郑文斌法官颁发了获奖证书。

44日下午,我院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会议,市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丁必勇莅临指导,对镜湖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做出进一步安排部署。会议由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先道主持。

48日下午,为切实提升涉黑涉恶案件执行力度,我院在院执行指挥中心召开执行工作会议,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郑文斌,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李玉龙等出席会议。会上,各承办人对名下案件现阶段办理情况作了汇报,张斗胜局长就案件办理所存在的具体问题提出整改意见,提出要将加大线下查控的频次和力度作为近阶段重点工作来抓。

49日上午,为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知晓率和参与率,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我院组织干警来到张家山公共服务中心健身广场,开展了一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咨询活动。此次活动由镜湖区法院和文化路社区共同举行。

417日下午,我院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会议,会议由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先道主持,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参加会议。会上,张先道带领全体参会人员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指示精神等相关会议精神、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反馈意见交办会和整改工作部署电视电话会精神,并对我院下一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行部署。

426日下午,我院党总支换届选举大会隆重召开,全院68名党员参加了会议。会议由院党总支书记戴向军主持。会议听取了党总支副书记凌峰代表上一届总支委员会所作的工作报告,并选举产生了新一届总支委员会。

426日下午,我院举办2019年度第一期道德讲堂,邀请法警大队女警官束丽担任宣讲人,讲述警队同事崔露松的先进事迹。通过鲜活事例的感染,大家踊跃交流发言谈感悟。同时表示要把道德感悟转化为实际行动,用自己的言行传递道德正能量。

4月,芜湖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胡敏在我院呈报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简报上作出批示:镜湖区法院在办理涉黑案件的同时,认真履行“一案三查”的要求,既注意摸排移送黑恶犯罪的线索,又注意摸排移送“保护伞”线索,取得了良好效果,值得肯定并值得全市法院学习借鉴。

4月,中共镜湖区委书记孙跃文在我院简报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简报上作多处批示,对我院整体工作,尤其是扫黑除恶工作表示肯定。孙跃文在批示中写到:“破网打伞”就是要在案件中找寻线索,打掉保护伞,破掉关系网,才能给黑恶势力致命一击。同时,孙跃文也对我院下一步工作作出指示,要求法院党组认真贯彻落实好市中级法院领导要求,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并多创新宣传方式,以达到深入人心的效果。

57日上午,我院召开第五次扫黑除恶领导小组会议,会议由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先道主持,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参加会议。会议上,张先道向参会人员传达了中央扫黑除恶第14督导组来芜督查后反馈的问题清单,并对其中法院所涉及的个性问题进行了着重强调。会议上还对下一阶段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开展进行部署。

59日上午,由董震组长带队的省委扫黑除恶督导组一行来到我院,详细了解该院涉黑涉恶案件审判情况。市中院院长胡敏、区政法委书记魏峰、区政法委副书记孙艳、镜湖区法院院长张先道等相关单位领导参加会议。会上,市中院和我院刑庭负责同志向督导组详细汇报了某套路贷涉黑案一审、二审审理情况。听取汇报后,督导组对芜湖法院涉黑涉恶案件的审理情况给予了充分肯定。

524日下午,我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林玉群行贿一案。该案由院长张先道担任审判长,与两名审判员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镜湖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宁与一名检察员出庭支持公诉。合议庭对案件评议后进行了当庭宣判,依法判处被告人林玉群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宣告缓刑二年。

528日下午,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兵一行到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法院督导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和执行工作,市中级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胡敏、党组成员、副院长李强国陪同,镜湖区法院主要院领导及相关庭室负责人参加了调研座谈会。

612日上午,我院召开第六次扫黑除恶领导小组会议,会议由党组书记、院长张先道主持,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参加会议。会上,张先道带领参会人员学习了省扫黑除恶领导小组下发的有关文件精神,并对下一阶段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作出指示。

613日,为进一步增强家事调解员、调查员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切实发挥调解员、调查员在家事纠纷化解中的优势作用,我院举办了专项培训会。区妇联组织了24名家事调解员、调查员参加培训。

626日下午,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潘洪一行18人来到镜湖区法院,就刑事审判工作进行考察交流。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强国、刑二庭庭长胡庆九陪同考察,镜湖区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戴向军、刑庭庭长孙玲参与此次座谈。

6月,我院公开发布20162018年度行政审判白皮书,总结2016年以来该院所受理的行政案件和行政非诉执行案件的特点,分析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原因,提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相关建议。

6月,为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锤炼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格,我院党总支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及入党积极分子在“七一”前夕分成两批前往河南省兰考县焦裕禄烈士陵园和林州市红旗渠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实践活动。通过听取现场讲解、重温入党誓词、体验式教学和分组讨论等多种形式,让全体党员立体式、全方位、多角度学习和理解焦裕禄精神和红旗渠精神,深入汲取优秀共产党员的精神力量。

73日上午,为全面掌握和了解律师群体对法院诉讼服务的需求和意见,我院立案庭按照安徽省高院通知精神,积极开展走访当地律协活动,向律师群体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在院长张先道、副院长顾斌的带领下,一行6人来到芜湖市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与市律协领导和金茂凯德、纬纶、国伦、天谛等多家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代表就本院诉讼服务工作进行了座谈讨论。

75日,为持续不断深化扫黑除恶宣传工作,进一步提高群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知晓率、参与率,我院积极响应区政法委号召,组织青年干警分别前往镜湖新城公共服务中心、弋矶山公共服务中心,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讲活动。此次宣讲活动提高了群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认识,进一步调动了群众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积极性。

75日下午,为深入宣讲党中央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对联系点扫黑除恶工作的宣传,我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戴向军一行前往镜湖区方村街道天成村开展扫黑除恶典型案件以案释法宣讲会,天成村两委干部及部分老党员、老干部参会。

710日上午,我院对一起备受社会关注的见义勇为被砍伤案作出一审宣判,被告人付礼涛犯寻衅滋事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

716日上午,我院11名干警集中乘车赴芜湖市中心血站参加无偿献血活动。经统计,11位干警均体检合格,合计献血3600毫升,完成了法院年度献血任务。

716日、17日下午,为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提高广大干警拒腐防变能力,增强廉洁自律意识,激发爱岗敬业热情,我院纪检组组织全院聘用干警分批前往芜湖市委党校廉政警示教育基地参观学习,现场接受廉政教育。

730日上午,在八一建军节来临之际,我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戴向军、政治处负责人柴丽丽、法警大队政委戴晓红、办公室主任谢长胜一行来到武警芜湖市支队进行走访慰问并送上慰问品,向武警官兵致以节日的问候。

七月初,为进一步加强与天成村的对接交流,拓宽“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形式,我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戴向军及政治处负责人柴丽丽一行前往天成村就结对共建事宜进行商讨。

81日,为庆祝建军92周年,进一步凝聚退役军人积极向上的力量,激发他们干事创业动力,激励他们在投身司法实践、推动法院发展中再续航程、再创佳绩,我院邀请离退休和在职的退役军人召开退役军人“八一”建军节座谈会。

82日下午,镜湖区法院召开全院干警大会,传达全市法院年中工作会议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精神,会议由党组书记、院长张先道主持,全院干警参与此次会议。会议要求,全院干警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的决策部署上来,凝心聚力,攻坚克难,全力做好下半年重点工作。

82日下午,我院举办2019年度第二期道德讲堂,全体干警参会。本期道德讲堂突破以往宣讲个人的模式,创新的推荐了刚刚荣获“全国青年文明号的立案庭作为宣讲对象,向全院干警宣讲该部门的先进事迹。

82日上午,我院召开第七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会议,会议由党组书记、院长张先道主持,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参加此次会议。会议学习传达了725日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并由院长张先道带领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全体成员深入了解了中央、省、市、区委对于扫黑除恶工作的要求。会上,张先道还就进一步做好扫黑除恶工作进行了部署。

82日下午,我院召开第二期道德讲堂,道德讲堂结束后,党组书记、院长张先道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出席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给全体参会人员上了一堂生动的党课。

89日上午,团市委组织全市90多家青年文明号创建集体负责人来到我院进行现场培训。团市委相关负责人及参加培训的人员认真听取了介绍,并对我院立案庭创建活动的整个过程及亲切服务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

815日上午,我院公开开庭审理了原告陈某诉被告芜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道路交通管理行政处罚一案。芜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为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制意识和业务素质,提升执法办案质量,组织各县区执法干警至我院参加了行政案件的庭审旁听。

821日上午,由全国政协副主席、民盟中央常务副主席陈晓光率领的全国政协调研组一行来到我院,旁听了由镜湖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杨亚涛等四名被告人非法采矿案及对该四人提起的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芜湖市委书记潘朝晖、省高院副院长汪利民、省检察院副检察长李卫东、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桑宝庆、市政协副主席汪健、市中院院长胡敏、市检察院检察长何宏海、区委书记孙跃文、区政协副主席陈国强等省、市、区领导陪同。

826日上午,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调研员张晨彤一行来到我院,就对外委托工作等进行调研,重点了解该院对外委托、拍卖辅助以及司法辅助案件管理系统使用情况。我院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座谈。

93日下午,省高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周榕、法警总队总队长赵宁等一行赴我院,督察芜湖市两级法院司法警务工作。芜湖中院党组书记、院长胡敏等陪同。会上,周榕一行听取了全市两级法院关于司法警务工作及迎国庆安保维稳等工作的汇报,就进一步做好司法警务等工作作出指示。芜湖中院调研员张晨彤,镜湖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先道,全市两级法院司法警务工作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910日至12日、14日至15日,我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被控13项罪名的汪国玉等33名被告人涉黑案进行公开开庭审理。为期五天的庭审,在审判长的主持下,控辩双方就案件的事实、证据、法律适用等问题充分发表意见,被告人进行了最后陈述。被告人亲属及社会各界群众二百余人旁听了庭审。

917日下午,镜湖区人大常委会章建华副主任率区人大内司工委成员、区人大法律专家咨询组成员一行来到我院,就家事审判工作进行视察调研,并对即将提交区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家事审判工作报告提前审阅,提出意见、建议。

919日下午,我院在院六楼会议室举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会议,对“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进行动员部署,党组书记、院长张先道作动员讲话,区委第三巡回指导组组长周风平一行莅临指导。会议由党组成员、副院长戴向军主持,全体干警参加会议。

925日上午,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八专项巡察组赴我院巡察工作动员会召开。市委第八专项巡察组组长周建海出席会议并作动员讲话。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先道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市委第八专项巡察组副组长查传进、韦宏英、胡晙昀及巡察组成员,法院党组成员、全体干警及近三年退休的老党员参加会议。动员会上,市委第八专项巡察组还对我院领导班子及成员开展了民主测评和问卷调查,并组织院领导及部门负责人参加理论知识测试。

929日,按照“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部署安排,我院召开中心组理论学习会暨主题教育第一次集中学习研讨会。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先道主持会议,所有中层副职以上人员参会,区委第三指导组相关同志列席指导。

930日上午,为进一步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根据主题教育集中学习研讨计划安排,我院组织全院干警在六楼会议室集中观看《不忘初心,方得始终》和《腐根》警示教育纪录片。两部警示教育纪录片均选取了反面典型,通过真实鲜活的违纪违法案例,为全体干警上了一堂生动的警示教育课。

108日上午,我院召开2019年重阳节老干部座谈会,院领导与老干部们欢聚一堂,共话人民法院新时代新发展。党组书记、院长张先道主持会议。

1012日,按照“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部署安排,我院召开主题教育第二次集中学习研讨会。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戴向军主持会议,所有中层副职以上人员参会。在这次主题教育中,院领导干部作为“关键少数”,自觉对照中央及省委、市委部署,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发挥以身作则、以上率下的作用,推动主题教育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1014日上午,我院举行庄严的升旗仪式,热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华诞,全院干警参加了此次升旗仪式。升旗仪式由院党总支书记张斗胜主持。

1014日上午,我院召开第十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会议,会议由党组书记、院长张先道主持,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参加此次会议。会上张先道带领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全体成员深入学习了各项会议文件精神,并由副院长郑文斌传达了全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会议精神。会上,张先道还对下一步重点工作进行了部署。

1018日下午,根据主题教育活动安排,我院在六楼会议室召开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宣讲报告会,邀请市委党校副教授濮艳作题为“领会宪法精神  坚持依宪治国”专题理论宣讲,我院所有党员及入党积极分子参会。

1024日上午,为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缅怀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的丰功伟绩,按照“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活动方案,我院党总支组织全院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赴繁昌县孙村镇中分村新四军第三支队司令部旧址纪念馆,开展革命传统教育。参观结束后,全体党员在党总支书记张斗胜的带领下重温了入党誓词。

1021日晚,为进一步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弘扬爱国主义精神,激发广大干警爱党、爱国情怀,我院组织全院干警组织了《我和我的祖国》集中观影活动,全院100多名干警集中观看了新中国成立70周年献礼片《我和我的祖国》。

1031日下午,为进一步深化先进典型教育,激励法院干警担当作为,提升主题教育工作成效,根据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安排,我院在六楼会议室召开优秀共产党员先进事迹读书分享交流会暨第三期道德讲堂,全院干警参会。读书分享交流会结束后,党组书记、院长张先道还以《新时代,如何做到不忘初心》为主题,为全体参会人员上了一堂生动的党课,并对我院工作提出三点要求。

10月召开的第七次全国刑事审判工作会议传来喜讯,我院刑事审判庭被最高人民法院表彰为全国刑事审判工作先进集体。近年来,我院刑庭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勇于创新刑事审判工作机制,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和突出的业绩。

111日下午,我院召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扩大会议,党组书记、院长张先道带领与会人员共同学习了1031日刚刚公布的《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公报》,院党组成员、专委、副院级审判员及各部门副职以上负责人参会。

116日上午,我院对杨亚涛等四名被告人非法采矿案及对该四人提起的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依法以非法采矿罪判处四名被告人一年至一年六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均宣告缓刑二年,并处一万元至两万元不等罚金,对违法所得予以追缴,同时就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一并作出判决

1112日上午,为深入开展主题教育活动,切实做好为民服务解难题工作。我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先道一行前往双联系点方村街道天城村进行调研,主要围绕基层组织建设,从强化队伍管理方面进行指导。

1115日下午,根据“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安排,我院党组召开对照党章党规找差距专题会议。党组书记、院长张先道主持会议,全体班子成员参会并作专题汇报。院党组对开好这次专题会议高度重视,做了认真准备。会前,院党组班子成员对党章和《准则》《条例》进行了认真自学,撰写了对照检视材料。会上,班子成员依次进行发言,逐条逐项查摆检视存在的问题。之后,班子成员之间相互提出批评意见,做到咬耳扯袖、提醒警醒

1120日,我院依法组成7人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由镜湖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刘士俊、刘士学等23名被告人“套路贷”涉黑案。各被告人分别被指控构成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诈骗罪、非法拘禁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部分被告人家属旁听了此次庭审。

1126日,为了切实解决执行难,落实“江淮风暴”冬季行动部署会精神,我院与国家电网联合展开惩治“老赖”行动。执行干警们在国家电网工作人员的支持下,对涉及法院执行腾房等案件,法院限期届满仍不配合的9户被执行人,将其涉案房屋的电表进行拆除。在整天电表拆除工作完成后,由国家电网工作人员向上级公司进行备案,将涉案电表强制销户,等到妨碍事由消除后,凭法院文书将恢复供电。

1128日,我院召开“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第三次集中学习研讨会,主要围绕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进行学习研讨,党组书记、院长张先道主持会议,全体班子成员参加会议。会议组织学习了重要文件精神,随后,每个班子成员依次作学习交流。

124日下午,为迎接第六个国家宪法日的到来,进一步弘扬宪法精神,提高全民法律意识,我院组织干警在大润发超市广场举行“宪法宣传日”现场普法活动,为广大群众普及法律知识,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赢得了在场群众的一致好评。

126日下午,为认真贯彻落实最高院、省高院和芜湖中院关于基层人民法院内设机构改革工作的统一要求,积极推进审判职能优化,内部管理扁平化,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确保按上级法院部署和要求按时完成内设机构改革任务,我院召开内设机构改革暨中层领导干部竞争上岗动员大会,党组书记、院长张先道对竞争上岗工作进行了动员和部署。

1212日,我院党组召开“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专题民主生活会,党组书记、院长张先道主持会议,区委主题教育第三巡回指导组组长贾康、副组长张云龙到会指导。根据专题民主生活会流程安排,法院党组在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前,还从各部门抽取部分党员集中参加“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理论测试,检验学习成果,区委第三巡回指导组领导对考场进行了巡视。

1213日下午,根据《镜湖区人民法院2019年中层领导干部竞争上岗工作方案》的部署,我院举行中层领导干部竞职演说及民主测评大会,戴向军副院长主持会议,其它院领导及全院干警参会并参与民主测评。会上,参加中层正职竞争的同志进行了竞职演说,全体干警通过不记名投票的方式,从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对竞职人员进行了现场测评,并在纪检组的全程监督下,进行了投票、唱票、计票,确保竞职工作公开、公正、透明。

1225日,我院2019年收案总数突破20000件,在芜湖市法院系统立案数排名首位,在安徽省各基层法院立案数排名也居于前列。

1214日上午,为推进司法民主,增强人民陪审员履行职务的使命感、责任感和荣誉感,我院召开2019年度人民陪审员工作会议。镜湖区人大常委会委员、内司工委主任周风平、镜湖区司法局局长程金明,院领导班子成员,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副院级审判员以及全体人民陪审员参加会议。会上,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郑文斌宣读了区人大常委会任命135名人民陪审员文件,在场领导为新任人民陪审员颁发了任命证书。随后,在新任人民陪审员杨联领誓下,全体人民陪审员面向国旗、高举右拳进行庄严宣誓。

1230日下午,我院对安徽省教育宣传中心原主任(正处级)郑振、安徽省教育宣传中心原行政财务科科长、通联部主任(正科级)王诗刚私分国有资产、受贿、贪污案进行公开宣判。

1231日上午,我院在1号法庭对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重点督办的汪国玉等33名被告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作出一审公开宣判,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12项罪名对该组织首要分子汪国玉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3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同时,对其余32名被告人分别判处15年至16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其中3人宣告缓刑),并处罚金。对各被告人的违法所得予以追缴。该案的一审宣判,宣告了村霸汪国玉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覆灭,依法打击了长期盘踞在农村基层组织的黑恶势力嚣张气焰,保护了人民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维护了社会正常秩序。

1231日上午,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司法公开原则,推进阳光司法,提高人民法院工作的透明度,满足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我院举办2019年度新闻发布会,对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关注的汪国玉等33名被告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审理和宣判相关情况进行新闻发布。此次新闻发布会由镜湖区法院研究室主任凌峰主持,来自安徽日报、新安晚报、安徽法制报、安徽经济报、芜湖日报、大江晚报、芜湖广电总台共7家媒体记者参会,市中院、区政法委、区委宣传部有关领导莅临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