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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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起纠纷 耐心沟通促和解

发布日期:2020-11-09 11:08作者:吉德珍来源:民事审判一庭阅读:字体大小:[ 大 ] [ 小 ]

今年以来,因新冠疫情的蔓延,制造业、住宿餐饮业、零售业等多个行业受到冲击,由此也引发了许多涉疫情的民事纠纷。近日,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法院就受理了一起因疫情引发的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20193月,李某与芜湖某商管公司签订了《商铺租赁合同》,李某承租商管公司的商铺用以经营家政服务公司,租赁期限三年。合同签订后,李某依约支付租金并进行经营。今年年初,新冠疫情的突然爆发,导致李某经营的家政公司数月无任何经济来源。无奈之下,李某只能关闭店铺,并要求解除租赁合同,但就租金等问题未能与某商管公司协商一致。2020109日,芜湖某商管公司向镜湖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商铺租赁合同》,同时要求李某支付租金、运营费用、违约金等。

承办法官收到案件后,第一时间与李某联系,并向其明理释法。经过法官的耐心劝导,李某表示实在无力支付多余的租金,希望法官从中调解,帮助其解决困境,尽量减少亏损。后法官与商管公司负责人联系,讲明李某的困境,并希望双方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换位思考,尽量和平解决纠纷。后经过多次沟通,双方在法院的主持下最终达成调解协议,李某当场支付部分租金并交付房屋钥匙,并对承办法官表示了感谢。

疫情以来发生了多起类似的租赁纠纷,承办法官希望大家在遇到问题时能够互相谅解,共克时艰。法院也会积极做好调解工作,减少当事人诉累,促进社会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