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镜湖区司法局与法院联手强化社区公共法律服务

发布日期:2012-10-19 16:53作者:汪晓强、田甜来源:民一庭阅读:字体大小:[ 大 ] [ 小 ]


为了加强对区境内律师事务所律师业务素质的考核,镜湖区司法局近期组织辖区各社区服务中心从事公共法律事务人员对律师在庭审中的法律服务水平进行民主测评。1017日,各社区法律工作者们旁听了镜湖区法院民一庭审理的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该案原告租赁被告房屋经营小吃,因政府文件规定居民楼下的门面房不允许从事宾馆、酒店、餐饮等行业,导致环境评估无法通过,双方就环评不过关是不是自己的责任进行了辩论。庭审中,主审法官就本案双方当事人争议的焦点进行了总结,引导原、被告双方代理律师就案件争议焦点(双方订立合同时原告是否存在重大误解,原告要求撤销房屋租赁合同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等问题)进行了针锋相对的辩论。司法局组织的旁听人员对代理律师庭审中仪容仪表、语言表达、专业素质等方面的表现进行了综合测评。该案审理中展示了法官庭审的驾驭能力,充分体现了司法公开、透明的原则,参加旁听的社区法律工作者也从中受到了深刻的启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