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镜湖区法院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

发布日期:2012-12-11 15:53作者:申军来源:党总支阅读:字体大小:[ 大 ] [ 小 ]



127下午,镜湖区法院召开全体干警大会,集中传达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并对下一步的学习贯彻活动及确保全年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作出了安排部署。

本次会议由党组成员、副院长晏行峰主持,他首先组织全院干警认真学习了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关于贯彻十八大精神的讲话。接着,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顾斌传达了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关于贯彻十八大精神的讲话。然后,党组成员、纪检组长胡斌传达了市纪委、区纪委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的通知并宣布了本院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的计划安排。最后,院党组书记、院长郑必宏作了总结性讲话,就如何学习贯彻好党的十八大精神,提出了如下意见:一是要充分认识党的十八大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十八大的精神实质;二是要结合法院工作实际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要在全院形成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的良好氛围;三是要清醒认识全院面临的形势和任务,抓好法院的制度建设和作风建设,在全面完成全年工作任务上下功夫。审判执行部门要切实认清形势,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提高办案效率,提高司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确保完成全年审判执行工作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