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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芜湖首例涉黑团伙大案一审宣判

发布日期:2012-12-27 16:49作者:凌峰、刘阳来源:刑庭阅读:字体大小:[ 大 ] [ 小 ]



38名被告人悉数领刑  首犯笪炳虎九罪并罚廿年

——安徽芜湖首例涉黑团伙大案一审宣判

  

1227上午,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法院在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大法庭对该市首例涉黑案件——笪炳虎涉黑团伙案开庭宣判,至此,这起芜湖法院系统近年来审理的涉案人数最多、案情最复杂、持续时间最长的刑事案件一审尘埃落定。团伙首犯笪炳虎因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开设赌场罪等九个罪名被数罪并罚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组织团伙内骨干分子和一般组织成员,分别被依据其罪行处以一年至十三年不等的刑罚。

经法院审理查明,该涉黑团伙首领笪炳虎年少时即游荡于社会,曾因多起违法犯罪行为先后被判刑和处以劳动教养。20073月释放后,笪炳虎不思悔改,纠集一帮无业青年和两劳释放人员,在芜湖市神山口一带多次结伙滋事,逞凶示恶,在当地赌场强行收取保护费、入干股,非法控制神山口一带的地下赌场,并对官陡镇一带的拆除行业秩序产生重大影响,谋取非法经济利益,形成了具有黑社会性质的犯罪组织。笪炳虎及其团伙无视国法,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有组织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称霸一方,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严重破坏了本市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其行为构成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该团伙成员还分别犯有故意伤害、寻衅滋事、聚众斗殴、非法拘禁、开设赌场、串通投标、抽逃资金、包庇等罪。其中故意伤害罪共造成一人重伤、两人轻伤。因此,该涉黑团伙社会危害大,犯罪性质十分恶劣。

该案的一审宣判,宣告了笪炳虎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覆灭,依法打击了黑恶势力的嚣张气焰,维护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确保了社会的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