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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院党组书记、代院长王为明到镜湖法院视察调研

发布日期:2012-12-31 15:59作者:凌峰来源:研究室阅读:字体大小:[ 大 ] [ 小 ]






1228上午,市中院党组书记、代院长王为明和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孙康一行来到镜湖区法院视察指导工作,亲切慰问了镜湖法院干警,并和该院全体党组成员进行了座谈调研。镜湖区委书记贺东等区领导应邀出席了座谈会。

王院长一行首先在镜湖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郑必宏的陪同下视察了立案大厅、大法庭、速裁庭、会议室、活动室等审判、办公场所。王院长一边参观,一边仔细询问、了解法院审判、执行工作及队伍建设的相关情况。随后,王院长一行与镜湖法院全体党组成员进行了座谈调研,并与应邀出席座谈会的区委书记贺东、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杨建伟、区委常委、区委办主任吴文斌等区领导进行了愉快的会见和交流。

座谈中,王院长对镜湖法院近年来取得的工作成绩表示了充分的肯定,对镜湖区委、区政府对法院工作的关心、支持表示了衷心的感谢。在听取了郑院长就当前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所作的汇报后,王院长对镜湖法院工作提出了如下指导意见:一要认真学习贯彻好党的十八大精神,努力开辟法院工作新局面;二要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全力维护司法公正;三要在当前案件数量激增的情况下,力求案件质量有保证、群众工作不敷衍、廉政防控能跟进。王院长还就他所关心的三个问题作了特别强调:一是队伍建设要不断加强;二是安全保障要高度重视;三是案件质量要常抓不懈。王院长还指出,镜湖区法院是主城区法院,新审判大楼建设要考虑到方便群众诉讼,不能太偏僻。

贺书记则要求镜湖法院党组把王院长对区法院的指导意见认真落实好。作为区委、区政府,将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法院工作,为法院各项工作的开展做好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