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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实施意见

发布日期:2012-06-15 09:14来源:政治处阅读:字体大小:[ 大 ] [ 小 ]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关于反腐倡廉工作的基本精神,切实加强我院党风廉政建设,更好地以“公正与效率”为主题,以审判工作为中心,以队伍建设为目标,加强法官职业道德教育,提高法官思想政治素质,严格规范法官行为,在人民法院筑起坚不可摧的拒腐防变的堤坝,真正坚持“三个至上”,践行司法为民的根本宗旨和要求,促使全体法官及工作人员廉洁执法、公正执法,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出积极的贡献。特制定镜湖区人民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实施意见如下:

  一、领导带头,率先垂范,进一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

  一是要进一步加强思想教育工作,领导班子要始终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作为重中之重。领导班子带头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不断加强政治理论的学习,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信念,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通过自己的言行带动全院干警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政治鉴别力,增强政治敏感性,做到廉政工作常抓不懈,警钟长鸣。

  二是要严格标准,率先垂范。党组班子成员及领导干部,要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的纪律和制度,带头廉洁自律,坚持做到“三个带头”,即带头加强领导。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摆在重要议事日程,抓好落实,经常督查,切实负起领导责任;带头率先垂范。认真执行廉政准则和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的有关规定,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带头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带头不做;带头接受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接受人大的监督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密切联系群众,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进一步增强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增强防腐防变能力。

  三是要自觉坚持做到“五管五严”。即管好自己,严格按章办事;管好家属,拒贿拒请;管好子女,遵纪守法;管好亲朋,严禁请吃送礼说情;管好部属,严肃廉政纪律。

  二、狠抓教育,提高认识,夯实党风廉政建设的思想基础。

  以党风廉政建设为依据,抓好干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地位关、利益关的教育,切实解决好“为谁掌权、为谁服务”的认识问题。采取多层次、多形式、多内容的宗旨教育、理想信念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武装干警的头脑,不断强化大局意识、公正意识、责任意识和廉政意识,使审判工作能够与时俱进、不偏离航向,不脱离法治轨道。开展大量艰苦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提高干警的思想政治水平,营造健康向上的法院文化,增强干警的自律意识,自觉抵制社会上不良风气以及腐朽生活方式的影响。努力抓好职业道德教育、规范职业行为,使干警强化职业使命感和责任感,崇尚职业、恪守责任,充分认识到人民法官应当怎样做、如何做,确保认识到位。坚持抓好日常的纪律作风教育,运用正、反两方面的党风廉政典型进行反复教育,以实实在在的事例引导干警充分思考哪些事情不能做,不可做。建立心中的警戒线和防洪堤,自觉抵制金钱、权力、美色等各式各样的诱惑,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经济大潮中,在司法战线的前沿阵地中,确保“常在河边走,就是不湿鞋”。思想认识上有了根本的转变和提高,就是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源头,也就会为开展好此项工作奠定了坚定的思想基础。

  三、完善措施、落实制度,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效果。

  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教育是基础,措施是重点,落实是关键。应在原有并被实践证明取得效果的规章制度基础上,进一步改进和完善,以便更好地强化措施方法,狠抓实效。

  1、实行开门整顿作风制度,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一是在报纸等媒体上坚持“花钱买批评”,刊登党风廉政建设公示,欢迎各界人士监督法院工作人员廉洁执法,对其在纪律、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可随时举报。二是出门走访市、区两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听取他们对法院审判工作,特别是在公正司法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三是实行人民群众信访首问责任制,要做到文明接待、认真解答、热情服务。群众或当事人对遇有“冷、硬、横、烦”等问题,可以立即通过院里设立的举报箱进行投诉。四是请来我院聘请的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员,座谈廉政大计,听取他们的要求和建议,改进工作作风。五是在“院长接待日”的接待活动中,认真听取有无对法官廉政方面问题的反映,实行“零距离”关注,直接听取老百姓的呼声。六是对开门整顿中所反映的问题,做到事事有答复,件件有回音。对各种建议和意见进行认真慎重的检查,并及时将处理情况反馈给投诉或举报人,做到取信于民,闻过则喜。

  2、签订责任书,实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度化、目标管理。由院长与副院长、各部门主责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分管副院长与中层副职、审判长,部门主责与普通干警签订责任书。形成一级对一级负责的目标管理网络。院纪检、监察部门定期检查干警中有无违反责任书所确定的义务内容,对认真履行并获得群众和当事人好评的人和事进行大力宣传和表扬,进一步弘扬正气;出现违反责任书的人和事,认真调查处理,不仅给予经济处罚,而且奖励、晋升上实行"一票否决",直至党纪、政纪和追究刑事责任方面的处理。通过考核,做到在党风廉政建设上依法、依纪、依规章制度管理法官队伍。

  3、抓好常项工作,做好防微杜渐。

  在法院各项工作中,尤其是在队伍建设中始终贯穿着党风廉政建设主线。纪检、监察部门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认真贯彻、检查有关党风廉政制度落实情况,确保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审判纪律等在法院顺利执行。要根据实际,积极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五个严禁”的规定》。突出在落实《人民法院审判人员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办法(试行)》、《人民法院审判纪律处分办法(试行)》、《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纪律处分办法(试行)》、《关于审判人员严格执行回避制度的若干规定》、《关于规范法官和律师相互关系维护司法公正的若干规定》等五项制度上下功夫,维护司法公正,努力树立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公正、高效、文明、廉洁”的良好形象。同时,实行廉政谈话制度,干部在晋升、轮岗、交流之前进行党风廉政教育谈话。

  4、搞好延伸覆盖,规范业外行为。

  要想积极从源头上预防和惩治腐败,必须与规范法官的业外行为、坚持廉政建设向八小时以外延伸、向干警家庭覆盖等形式相联系。干警家属签订《廉政勤政共建责任书》,调动干警家属积极参与法院的党风廉政建设,辅助法院管好干警八小时以外的“生活圈”和“社交圈”,并在年底进行自我测评、群众打分和组织考评。对认真依照责任书履行义务的家属进行精神和物质奖励,充分调动积极因素。

  四、加强考核,督查到位,巩固党风廉政建设成果。

  一是把党风廉政建设考核与干警的提拔、晋级、深造等切身利益相结合,引导全院干警除了比工作业绩、能力水平之外,还要比廉政。只有做好廉政,才能得到组织的信任和让群众满意,才能真正得到全面的发展和进步。在干部任用考察中,实行廉政考核“一票否决”制。确保德才兼备的原则落实到位。

  二是把党风廉政建设考核与干警的岗位目标责任制奖励和公务员年度考核相结合。综合考核每个干警的德、能、勤、绩、廉各方面的表现,在注重实绩的基础上,强调廉政建议方面的现实表现。对在廉政考核中出现问题的,年终评比不得评为先进,公务员年度考核也不得评为优秀。对问题突出的干警,直至取消年度奖励和公务员年度考评为“不称职”,问题严重的还要进一步追究其责任。使我院廉政建设措施不仅仅停留在口头上,而真正付诸实施,取得实效。

  三是党风廉政建设与审判监督、案件检查相结合。对当事人申诉反映执法不公问题强烈、上诉全部改判、发回重审的案件,以及在案件质量检查中涉及“三案”线索的案件,纪检、监察部门主动参与,认真就党风廉政建设问题进行调查。对查经属实的问题,视情按制度给予批评教育和处理。对经查无问题的,也要向有关方面正式反馈,以澄清事实,维护司法公正形象。对秉公执法、刚直不阿而得罪人引起不满,甚至被中伤的同志,要旗帜鲜明地大力支持,并予奖励,以弘扬正气。采取这些措施,既能通过案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从严治警、从优待警,又能教育和保护干警,使干警敢于理直气壮地依法办案,不惧怕各种人为压力的干扰,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和执行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