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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审判干部述职考评工作实施意见

发布日期:2012-06-15 09:39来源:政治处阅读:字体大小:[ 大 ] [ 小 ]

一、述职评议工作的指导思想

  述职评议工作的指导思想是:进一步加强审判干部的政治观念、法律观念,树立审判干部自觉接受国家权力机关、人民群众监督和公正司法、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公仆意识,促进审判干部认真履行职责,努力完成各项审判任务,为改革、发展和稳定服务。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坚定、纪律严明、业务精通、公正廉洁的审判干部队伍。

  二、组织领导

  为保证我院审判干部述职评议工作顺利进行,经院党组研究决定,成立镜湖区人民法院审判干部述职评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此项工作的组织、指导。院长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副院长为成员,政治处承办具体工作。

  三、述职评议的主要内容

  述职评议的主要内容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等规定,以审判干部必须具备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素质和专业技能素质为基本要求,实事求是、客观全面地开展评议工作。具体为:

  认真学习政治和业务理论,带头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严格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忠于职守、清正廉明、秉公办案、不徇私情、不断总结审判工作经验,确保案件质量和效果。全年综合结案率达到规定要求,圆满完成审判任务和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述职评议的方法和评议标准

  述职评议方法主要采取大会讲、群众评、领导评议三结合的方法进行。具体为:述职个人对照评议内容撰写述职报告,在全院干警大会上进行述职;全院干警综合述职人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以及工作实绩进行测评;述职评议领导小组根据述职人的述职报告和群众测评意见,对述职人进行评议。对评议不称职的要限期改正或提请人大常委会免去其审判职务。评议分为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三个等次。

  评议标准:

  1、政治坚定。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定共产主义思想和社会主义信念,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忠于职守、爱岗敬业,努力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

  2、公正清廉。坚持严肃执法,公正裁判,不徇私情,不吃请受礼,坚决反对、抵制各种腐败行为和以权压法,以言代法及地方、部门保护主义的干扰。

  3、纪律严明。严格遵纪守法,保守审判秘密,模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4、业务精通。熟练掌握和运用实体法、程序法、懂得与审判工作密切相关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知识和其它知识。承办案件数量多,质量高、效率高,社会效果好。无错判案件,无超审限案件。

  5、作风优良。坚持和发扬人民司法的优良传统。实事求是,严谨细致,关心群众疾苦,热情为民服务;文明办案,礼貌待人,见义勇为,助人为乐。

  五、参加述职评议的对象和述职时间安排

  我院参加述职评议的人员为:现任在职的各类审判干部,其中包括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审判员。

  为确保述职评议工作取得成效,达到提高审判干部队伍素质的要求,述职评议工作具体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召开全院干警大会,进行述职评议工作动员和布署。

  第二阶段:参加述职的审判干部按照述职的内容要求认真撰写书面述职报告,在全院干警大会上进行述职,同时接受全院干警测评。

  第三阶段:政治处将测评意见进行整理归档,书面向评议小组进行汇报。述职评议领导小组根据审判干部的述职报告和群众测评意见,对参加述职的审判干部进行评议;同时将群众测评意见和评议领导小组评议结果反馈给述职本人,对存在问题的限期整改,并要求本人写出书面整改意见报院评议领导小组。

  第四阶段: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审判干部述职评议工作情况。对存在严重问题以及不适合担任审判员等职务的,依法免去审判职务。

  六、要求

  1、参加述职的全体审判干部要提高认识,端正态度,实事求是地认真撰写述职报告,自觉接受干警测评和领导评议。

  2、加强领导、严密组织。严格按照人大有关述职工作要求进行述职评议,把认真负责、实事求、客观公正的态度贯穿于整个述职工作始终。

  3、参加述职的审判干部,除特殊情况经院长批准外,任何人不得缺席述职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