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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理有关民事案件注意事项

发布日期:2012-06-15 09:57来源:政治处阅读:字体大小:[ 大 ] [ 小 ]

为了公正、合理、高效地处理各类民事案件,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根据民一庭审判工作的特点,结合审判工作实践,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对审理各类案件中应注意的问题归纳总结如下:

  (一)婚姻家庭案件。

  在审理婚姻家庭案件中,要注意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注意保护无过错方的合法权益。要从维护家庭安宁和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注重做好双方当事人的调解工作,化解矛盾,解决纷争。要通过对这类案件的审理,弘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倡导社会主义道德风尚。

  (二)民间借贷案件纠纷。

  在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对事实清楚、双方当事人争议不大的,要力争做到当庭裁判、当庭送达法律文书,最大限度地实现司法的公正与高效,以切实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三)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

  在审理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中,要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明确过错责任的基础上,正确认定当事人的民事责任。对其中要求给予精神损害赔偿的,要在符合赔偿条件的前提下,从受害人的损害后果、当事人的过错大小、经济负担能力、本地的物质生活水平等各方面的因素综合考虑,酌情确定赔偿金的数额。

  (四)劳动争议案件。

  在审理劳动争议案件中,对涉及企业转换经营机制、减员增效以及改制过程中产生的群体性劳动争议案件,应着重调解,要通过多种渠道、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共同做好协调工作,妥善解决双方的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的稳定。同时要特别注意保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对调解不成的要及时依法判决,使劳动者依法享有的劳动权益得到切实的维护。此外,对改制过程中出现用人单位合并、分立、变更等情况的,应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正确确定义务主体。

  (五)房地产纠纷案件。

  在审理涉及房屋拆迁安置补偿纠纷等房地产案件中,应注意均衡保护拆迁人、被拆迁人及有关的开发商、施工单位、贷款银行等主体的合法权益,尤其应注意保护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另外还要注意处理好被拆迁人的产权调换安置权、贷款银行的抵押权和建设施工单位的建设工程优先权之间的位次和关系。通过对这类案件的审理,规范房地产开发行为,促进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