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镜湖法院法官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诫勉谈话

发布日期:2012-06-18 08:41作者:钱相龙阅读:字体大小:[ 大 ] [ 小 ]

213下午,镜湖区司法局召开社区矫正对象集中教育大会,镜湖区法院戴向军副院长应邀对80余名社区矫正对象进行了一番诫勉谈话。

戴院长详细介绍了社区矫正对象应当遵守的法律规定,勉励他们从所犯错误中深刻吸取教训,在哪里跌倒就在哪里爬起来,努力学习法律知识,做一个知法、守法的公民。戴院长还以个别社区矫正对象在缓刑考验期内拒不接受社区矫正甚至重新违法犯罪而被撤销缓刑的事例作为反面教材,奉劝大家珍惜人民法院给予的改过自新机会,认真接受社区矫正,不要再次陷入犯罪泥潭,让关心爱护自己的有关部门和家人失望。希望他们今后走好人生的每一步,努力创造属于自己的幸福生活。

语重心长的话语深深感染着在场的社区矫正对象,他们纷纷以热烈的掌声表达对戴院长讲话的感激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