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镜湖法院法官为全区计生干部作依法行政培训

发布日期:2012-06-18 09:56作者:凌峰阅读:字体大小:[ 大 ] [ 小 ]


46下午,镜湖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在北门街道办事处会议室举办人口计生依法行政培训班,我院立案庭庭长柴丽丽、行政庭法官徐晓丽应邀为全区各街道计生办工作人员讲解了社会抚养费征收行政执法涉及的有关法律问题,并结合《行政强制法》的实施,提示了在座的计生干部在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过程中应当注意的事项。柴庭长主要针对行政非诉执行的立案环节进行了讲解,重点就行政机关需要提交哪些材料、申请执行的期限、行政裁决书的送达等内容作了强调;徐法官主要针对行政非诉执行审查环节进行了讲解,重点就行政裁决如何做到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以及催告程序等内容作了强调。两个多小时的讲座内容丰富、针对性强,学员们感到获益匪浅。最后,在区计生委有关领导的提议下,学员们纷纷踊跃提问,与我院法官就计生行政执法中的一些细节问题深入探讨交流,使得此次培训气氛热烈,效果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