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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安全保护裁定挽救了一个濒临破裂的家庭

发布日期:2012-06-18 11:44作者:王敏来源:镜湖法院简报2011年12期阅读:字体大小:[ 大 ] [ 小 ]

近日,在我院受理的一起离婚案件中,原告称双方经常为家庭琐事发生争吵,并导致被告暴力殴打原告,故在诉讼期间申请法院下达人身安全保护裁定。庭审期间,经调查核实,被告在婚姻期间确曾打过原告,但被告明确表态以后不会再打原告,很珍惜和原告之间多年的感情,要求与原告继续共同生活。经多番调解,原告也愿意给被告一次机会,但不放心被告的口头承诺,怕其不是真心悔改。被告为了能让原告相信其决心,同意法院下达人身安全保护裁定,作为其保证不会再打原告的一种约束。为了切实保护原告的人身安全,给被告一个警示,庭审后,我院作出一份人身安全保护裁定,送达给双方当事人及当地派出所,并让双方庭后再认真考虑一下目前的婚姻状况。一个星期后,原告主动来撤诉,表示愿意继续和被告生活。

人身安全裁定保护裁定的发出,不仅使施暴者受到了约束,保护了受害人的人身安全,也进一步促进了社会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