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亲手杀死自己的儿子,被告人彭某于6月18日被芜湖市镜湖区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14年。
彭某与丈夫以卖藕稀饭为生,并育有一女、一子。儿子何某自幼受父母溺爱,染上赌博恶习,曾因抢劫被判刑。由于赌博,何某经常向其母索要钱财,若不能满足其要求则以持刀威胁、不让顾客买藕稀饭等手段迫使其母就范。
法院考虑被告人彭某具有自首情节,且本案因家庭内部矛盾而起,被害人何某也负有一定责任,故作出前述判决。
虎毒尚且不食子,母亲却杀死了自己的儿子,我们不禁要思考酿成这一惨剧的深层原因。俗话说:惯子不孝。教育子女要用正确的方法和观念,绝不能溺爱,否则将自食其果。
(钱相龙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