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法院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首页 > 法院新闻 > 图片新闻

离婚案件当庭调和 庭审评查获得赞许

发布日期:2012-08-10 17:03作者:曹丽明来源:镜湖法院简报阅读:字体大小:[ 大 ] [ 小 ]


86日上午原告杜某诉被告吴某离婚纠纷一案在镜湖区法院公开审理该案系镜湖法院开展两评查活动随机选取的一个庭审质量评查案件,晏行峰副院长等评查组成员认真观摩了整个庭审过程。承办法官陶月红通过在庭前详细阅读案卷,庭审中进一步深入了解案情,对双方的矛盾焦点有了比较全面的了解。原告认为产生矛盾的主要原因是生育女孩被告父母不满意,被告又不能妥善处理原告与被告父母的关系而导致矛盾缴化,故起诉到法院要求离婚被告则认为双方感情并未破裂,坚决不同意离婚。考虑到双方当事人之间并无根本的利害冲突只是原告与被告父母之间的矛盾导致原被告之间发生了一些误解,陶法官便耐心细致地做双方当事人调解和好工作。被告亦主动作出了一些承诺,体现了很大的诚意,最终使原告打消疑虑,同意与被告重归于好。此案最终当庭调解和好结案,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也获得了参加庭审观摩的评查组成员一致赞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