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镜湖法院扎实推进两评查活动

发布日期:2012-08-10 17:05作者:申军来源:镜湖法院简报阅读:字体大小:[ 大 ] [ 小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开展“两评查”活动加强司法能力建设的工作部署,镜湖法院把开展庭审质量评查和裁判文书评查作为具体载体和抓手,对开展“两评查”活动作出具体部署,以评查促培训、促提高,以司法能力提升促进审判质量提升。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制定指导方案。“两评查”活动一把手负总责,党组定期研讨,分管领导与部门负责人具体抓,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明确把“两评查”活动着力点放在查找司法能力的薄弱环节和审判质量的突出问题上,在工作目标、任务要求、指导原则和实施步骤做出明确步骤和要求。

二是突出重点,多种形式扎实推进。采用全面评查与重点评查相结合、质量评查与反馈通报相结合以及评查活动与“司法能力提升年”活动效果相结合的方式,扎实开展“两评查”活动。将评查结果记入法官业绩档案,纳入法官业绩考核范围,努力推动警示教育、整改反思、责任查究和息诉化解成果.

 三是以学代评,推进全员参与。在开展“两评查”活动中向先进法院学习,不断借鉴好的工作经验和典型做法,从院长到一线工作人员都积极参与“两评查”活动,形成“比、学、赶、超”的良好学习氛围,激发干警专研业务、提高审判能力的积极性,齐心协力提高法院整体司法能力。

四是量化评查细则,突出工作实效。制定《案件质量评查实施办法》和《裁判文书评查办法》,明确、规范案件质量监督管理量化标准,每月由政治处、审判监督庭对各业务庭室所结案件进行随机抽取,组织业务骨干对庭审和裁判文书制作进行细致评查,对抽查案件采取一案一表,从适用法律、判决依据、证据采信等标准出发逐一评定,对评查出的问题及时反馈,听取申辩意见,将案件评查责任落实到个人,实行“问责制”,确保活动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