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1日,外地务工人员林某在经过本市镜湖区港口村时,见路边掉落一根电线,遂上前移动,却不幸触电身亡。
事发后,林某妻子以及从重庆老家赶来的亲戚数十人,前往责任单位某公司讨要赔偿款,家属情绪激动,双方对立态度明显,赔偿事宜商讨未果。
7月19日,林某妻子及其两子作为原告诉至镜湖区法院,要求被告某公司赔偿损失。考虑到死者家属多数从重庆赶来,在芜湖多呆一日即多一份花费,镜湖区法院立案后及时将案件分流至速裁庭,并迅速安排了承办法官,承办法官立即组织原、被告进行庭前调解。经审查,得知死者林某正当壮年,与妻子从重庆山区老家来芜湖务工,夫妻二人育有两子,尚年幼,家庭生活条件较困难,且无其他第一顺位法定继承人。经调解,原、被告达成调解协议,被告某公司同意在签收调解书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支付三原告各项经济损失六十余万元。后承办法官及时送达调解书,被告在签收调解书第二日,即支付全部赔偿款。
该案从立案到支付赔款仅用了6天,及时化解了原、被告的矛盾,维护了社会稳定,取得了良好的法律及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