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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法官案结情未了 二审期间真诚促和解

发布日期:2012-08-10 16:55作者:丁帅来源:镜湖法院简报阅读:字体大小:[ 大 ] [ 小 ]

日前,一对母子来到镜湖区法院,将一面写着“案结情未了,调解促和谐”的锦旗送到该院一位温柔、善良的女法官王学忠面前,以表其由衷感激之情。

原来,女子是为其逝去的丈夫赵某某追索劳动报酬而向法院提起诉讼。2008年12月赵某某通过劳务中介所得到一份安装门牌的工作,工程是由四川某公司承包,后该公司将工程转包给龚某,龚某通过中介雇佣了赵某某等人为其工作,但2009年5月后,龚某即无法联系,赵某某几个月的劳动成果付诸东流。不幸接踵而至,2010年4月赵某某在一场车祸中不幸身亡。妻子吕某某和儿子赵某为维护死者的劳动报酬权,在劳动争议仲裁申请驳回后,向法院起诉四川某公司。

起初,由于证据和法律知识的欠缺,母子俩对法院产生过一些误解甚至敌视,还悄悄将与法官的对话录音。受理该案的王学忠法官以真诚的态度和扎实的专业知识慢慢消化了母子俩的敌视情绪,并与他们逐步建立相互信任的关系。经审理查明原告提供的证据并不能证明赵某某与被告存在劳动关系,王法官依法判决驳回了原告的诉请,但同时告知母子俩依法有上诉的权利,并对其进行法律指导,母子二人也经常因为上诉中的难题向王法官求助。同时,怀着恻隐之心,在案件一审终结后,王法官仍然每天保持与被告电话联系,希望被告能够给予原告一定的经济支持,以圆他们内心对朴素正义的追求。

功夫不负有心人,被告最终为王法官真诚为民的情怀所感动,在案子已经进入二审程序后与原告达成和解。母子俩终于为死者实现其未能亲见的正义,脸上露出久违的微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