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粗心大意驾车 致人死亡获刑

发布日期:2012-09-03 16:43作者:钱相龙来源:刑庭阅读:字体大小:[ 大 ] [ 小 ]

80后驾驶员罗某平素大大咧咧,不曾想这种性格带到了工作中,却闯下了大祸。201267,罗某驾驶客车为宁安铁路青弋江特大桥桥北工地运送材料,在该工地边上的小道上倒车时,没有仔细察看车的后方是否有人,不料撞上了正在车后方的石某,致石某受伤后死亡。

镜湖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罗明因过失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鉴于罗某具有自首情节,并能积极赔偿被害人亲属的损失、取得被害人亲属的谅解,对罗某从轻处罚,判处罗某有期徒刑一年,宣告缓刑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