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月17日,王女士一大早就来到了镜湖区法院,手中还拿着一份特殊的红色感谢信。原来,她是特地来感谢该院执行局陈东法官的。
王女士于2012年5月依据生效判决书到法院申请执行。由于案件审理期间查封的财产即将到期,如不及时采取新的执行措施极有可能让被执行人转移,恰逢原经办法官生病住院。面对可能到来的巨大损失,王女士万分焦急,立即向执行局反应情况。局领导了解情况后,将这紧急的案件交给了陈东法官。虽然不是自己承办的案件,但陈东法官接受任务后,迅速了解案情,及时办理相关法律文书,前往查封财产所在地予以执行,解决了王女士的忧虑。案件执行过程中,陈东法官敏捷的思维、纯熟业务能力、干练的工作作风,无一不让当事人深感钦佩。面对可能遭遇的一场危机被陈东法官轻车熟路的化解,王女士不禁发出赞叹:陈东法官真是一名雷厉风行、为民解忧的好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