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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时冲动酿血案 后悔莫及受制裁

发布日期:2013-10-30 17:26作者:丁丽珺来源:民一庭阅读:字体大小:[ 大 ] [ 小 ]

俗话常说“冲动就是魔鬼”,但人们却往往控制不住自己,让魔鬼侵入了自己的生活。

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法院民一庭今天开庭审理的健康权纠纷案件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事情的起因源于一次再平常不过的小碰擦,在红绿灯口李某开车碰到了骑电动车的吴某,吴某摔下了电动车但并无大碍。爬起来后吴某便骂咧了几句,李某一时气急打开车门,下车给了吴某一拳,吴某倒地。经检查,吴某四根肋骨断裂,构成九级伤残。

现在,吴某将李某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医疗费等经济损失,并同时提起了刑事自诉,要求李某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李某在挥拳头的时候也许并未考虑甚多,但他现在要面对的却是有可能的牢狱之灾、大额的经济赔偿以及危在旦夕的婚姻。这一拳头,不仅给他人造成了巨大的痛苦,更是将自己的人生打进了岔道口。

有研究说,人在愤怒的时候智商为零,应当冷静一分钟之后再行动。一时冲动、一念之差酿成无法挽回的恶果的事例并不鲜见,所以我们在愤怒时更应保持理智,以免痛快一时,后悔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