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法院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首页 > 法院新闻 > 案件直击

小小遮阳伞 引来大麻烦

发布日期:2013-12-02 09:21作者:张斗胜、丁丽珺来源:民一庭阅读:字体大小:[ 大 ] [ 小 ]

很多市民都喜欢在电动车和自行车上安装一个遮阳伞,尤其到了夏天和雨雪天气,这样一个遮阳伞显得极为方便和重要。加之安装迅速,成本极小,所以一到了夏天,大街上随处可见这样的遮阳伞。可是,大部分市民们都忽略了很重要的一点,安装这样一把遮阳伞是违反交通法规的。虽然给自己带来了方便,却同时也给自己和他人带来了风险。对此,市民余小姐深有体会,却也追悔莫及。

20135月份,天气渐渐转热了,余小姐听朋友建议在电动车上安装了一个简易遮阳伞,从此骑车上下班再不用担心皮肤被晒伤,下小雨时也不用穿着闷热的雨衣。可是好景不长,余小姐还没来得及好好体会遮阳伞的众多好处,就被这把遮阳伞折腾得够呛。这天下午,余小姐在家午休完照例骑车去单位上班,到了二街中国银行路段时,因为视线被遮阳伞挡住,余小姐完全没有注意到自己的伞挂住了身边正在行走的一位老人,悲剧瞬间就发生了。老人被遮阳伞带倒在地,受伤不起,余小姐反应过来后马上报了警,并且把老人送到了医院。本以为老人只是皮外伤,谁料这一跌,老人全身多处受伤,经过鉴定构成两处十级伤残。交警部门对这一起事故也作出了认定,由余小姐负全部责任。老人治疗终结后,就到镜湖区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向余小姐索赔。目前,镜湖区法院民事审判庭已经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余小姐应赔偿老人5万余元。在此,笔者借此案件提醒广大市民,安装遮阳伞虽方便快捷,但它的存在使车身容易受风向影响,同时又遮挡视线,暗藏凶机,实在不是明智之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