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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里追债不成当事人两度轻生 镜湖法院立案庭彰显司法关怀

发布日期:2013-12-31 16:35作者:凌峰来源:立案庭阅读:字体大小:[ 大 ] [ 小 ]

来自天津的老杨真是不幸。

几年前,芜湖籍采砂船老板李某在沿海一带采砂,当时老杨在李某手下打工。李某因资金周转需要而向其借款,老杨通过从银行抵押贷款,同时从亲友处多方筹措,陆续借给李某200多万。不曾想李某因涉嫌非法采矿被抓,羁押在辽宁葫芦岛某看守所,正在等待刑事审判。焦急的老杨只身来到芜湖找到李某家,却连续几天吃了闭门羹。更让他没想到的是:经了解,李某的房子和采砂船都已不在李某的名下。无奈之下老杨只得向警方报案,但警方认为老杨与李某之间系民事纠纷而未刑事立案。不过,公安机关还是派干警赴辽宁葫芦岛,在看守所找到李某,让其就与老杨之间的债权债务作了文字确认,固定了证据,为老杨下一步通过民事诉讼维权打下了基础。但是,想到自己的房子抵押给了银行,从亲友那儿筹措的钱也因还不了而难以面对,深感绝望的老杨先后两度轻生,后均被解救。

老杨的遭遇被省、市有关媒体报道后,引起了芜湖政法机关的高度关注,也就此展开了司法救助的爱心接力:首先,镜湖公安分局为有家不能回又走投无路的老杨提供免费食宿;接着,镜湖区司法局为其提供了法律援助律师,并为老杨支招,于20131216向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法院申请了支付令。

司法实践中,支付令因存在当事人有可能提出异议导致诉讼终结的风险,一般很少使用。尽管如此,它仍不失为一种非常经济和快捷的诉讼途径。考虑到老杨的特殊境遇,镜湖区法院立案庭在告知其可能存在的诉讼风险后,还是于1219决定立案受理。同时,院领导批示免收了老杨的一切费用。为了进一步减少当事人的诉讼负担,节约司法资源,立案庭法官设法与李某羁押地辖区法院——辽宁葫芦岛兴城市法院取得联系后,将支付令邮寄该院委托他们代为送达,得到了该院法官的大力支持与配合。

老杨确实不幸,但他又是幸运的,因为他在异乡芜湖遇到了同情他的媒体和各政法机关,替他着想、帮他支招、为他解困。天气渐渐寒冷,但老杨却感受到了司法关怀的阵阵暖意,感受到芜湖政法机关践行群众路线的真心实意。尽管前方的道路也许还非常漫长与坎坷,但想到有这么多关怀的目光,曾经绝望的老杨已经重拾起对社会和生活的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