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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首例特大酒托诈骗案今日宣判 37名被告人获刑

发布日期:2013-12-31 16:33作者:孙玲、林艳来源:刑庭阅读:字体大小:[ 大 ] [ 小 ]

20131231,芜湖市首例特大酒托诈骗案在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法院一号法庭宣判。首要分子庞飞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其他团伙成员被判处六年以下不等刑罚,其中三名未成年被告人被单处罚金刑。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庞飞以经营咖啡馆为名,行酒托诈骗之实,纠集同乡担任酒托小组组长,俗称“托头”,再由托头拉拢人员担任“键盘手”、“酒托女”并成立酒托小组。键盘手通过QQ、微信等方式冒充年轻女子与被害人搭讪,以“交朋友”、“谈对象”为诱惑与被害人见面,然后将被害人联系方式发给酒托女,由酒托女将被害人约至庞飞所经营的“六角亭”、“Athens”咖啡馆,骗其以高价购买由廉价红酒、速溶咖啡冒充的高档消费品,被害人达170余人,谋取财物达43万余元,数额巨大。

法院认为,被告人庞飞经营咖啡馆的目的就是为了实施诈骗,且邀集的成员较为固定,其余各被告人分工明确,服从管理,系集团犯罪,故判决如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