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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甲老人闹离婚 法官上门化纠纷

发布日期:2013-02-06 13:58作者:王蓓来源:立案庭阅读:字体大小:[ 大 ] [ 小 ]

近日,镜湖区法院速裁庭的杨利群法官圆满调解了一起花甲老人离婚纠纷案件。

该案受理后,杨法官电话联系被告俞老太,告知其夫王老汉起诉要求离婚。俞老太称自己是盲人且独自居住,无法应诉。杨法官浏览案卷,得知双方当事人均是再婚的花甲老人,子女又均在外地。考虑到俞老太的年龄、身体状况,杨法官决定采用上门调解的方法,亲自送达文书、组织调解。

第二天一早,杨法官和书记员来到俞老太租住的老旧小区,其家中凌乱不堪,卫生条件较差。与其交谈中,俞老太表示其患有眼疾,平时很少出门更不与人交往,其与王老汉已分居较长时间,同意离婚,但要求分割一套安置房。经了解,俞老太要求分割的安置房其实是王老汉的婚前财产,杨法官耐心向俞老太讲解法律规定,俞老太终于不再坚持分割房产,但要求王老汉给予其经济补偿。

从俞老太家中回到单位,杨法官立即与王老汉联系,谁知王老汉声称其经济条件差,没有能力补偿俞老太,调解陷入僵局。之后杨法官多次与原、被告沟通,得知王老汉的儿子在国外生活条件优越,并一直关心本案的进展,但王老汉不愿给儿子造成负担,故一直瞒着儿子并拒绝支付俞老太补偿金。杨法官设法与王老汉儿子取得联系,鼓励他做通父亲的思想工作并在经济上给予支持。通过杨法官和家人的双重努力,王老汉终于自愿给予俞老太经济补偿。

调解成功后,杨法官又亲自来到俞老太家中送达调解书。俞老太感谢杨法官设身处地为其着想,遂打开心扉诉说,其心中郁结多年无人倾诉,又不愿给子女造成负担,所以独居在租来的小屋里。现在案件已圆满结案,她表示将用王老汉支付的这笔补偿款把眼睛治好,之后就去上海和子女共同生活,享天伦之乐。

通过该案的审理,不仅顺利化解了原、被告之间蓄积已久的矛盾,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更传递给了俞老太乐观积极的正能量,让她打开心门,使其朝着健康生活的方向迈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