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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客欠薪欠租玩失踪 法院一举多得解难题

发布日期:2013-03-08 16:47作者:丁玉婷来源:民一庭阅读:字体大小:[ 大 ] [ 小 ]

因房客“芜湖市某艺术公司”拖欠租金,老总赵某下落不明,房东黄某去年一纸诉状将该公司诉至芜湖市镜湖区法院,要求解除与被告的房屋租赁合同,并责令被告立即腾空房屋并支付所欠租金和违约金。

法院经过多次现场调查发现,被告承租的房屋现只有一老人看管,唯一的钥匙也在老人处,可老人拒绝交出,原告无法收回房屋继续出租。另查明,被告经营期间,存在大量拖欠员工工资的情况,过年前员工四处寻找赵某讨薪无果。

由于该案被告已经逃逸,讨薪和讨房一度陷入僵局。为了更好的解决矛盾,该案承办法官秦山成多次与原告及被告员工联系,并到承租房屋现场与老人沟通。经过多次交涉,最终达成一致意见:看门老人二日内交还原告房屋钥匙,原告代垫被告所欠员工薪资。同时,法院委托评估机构对该承租房屋内的设备价值进行评估并优先抵偿被告所欠租金及原告为被告代垫的薪资等。此举不仅使原告减轻了损失并及时收回房屋,也使打工者拿到了应得的薪资,各方皆大欢喜。

承办法官说:“该案如果就案办案,被告员工的诉求与本案无关可以不用考虑,但不能真正解决问题。现在这样处理,虽然我们多花点功夫,但很多问题都迎刃而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