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2月,芜湖市镜湖区法院受理了一起特殊的赡养纠纷,由于案件涉及王家四兄弟的家庭关系,故本案的承办人陶月红法官格外慎重。
在答辩举证期限内,被告王家老大、老二、老三提交了详细的答辩状和证据材料,称王家小儿子王飞(化名)利欲熏心、虐待母亲,并胁迫母亲诉至法院。由于双方的证据材料针锋相对,而案件又涉及王母(76岁)的后期赡养问题,故陶法官多次与王飞联系,希望能与王飞同住的王母面谈,以便查明事实。
至此,该案件已审理终结,王母也被大儿子接回家中安度晚年。正所谓“家是港湾,必以礼让相处;人非圣贤,须当宽容为怀。”陶法官从照顾老人的角度出发,多沟通、多做工作,终于使一个大家庭恢复和谐,达到了很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