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镜湖法院首例破产案件正式受理

发布日期:2013-04-16 09:15作者:马甜甜来源:民二庭阅读:字体大小:[ 大 ] [ 小 ]

201212月,安徽德润文化置业有限公司以芜湖市工艺美术厂资不抵债为由,向镜湖区法院申请对芜湖市工艺美术厂进行破产清算。镜湖区法院收到破产申请书后,由分管院长牵头,立即组成合议庭对该申请进行立案审查。一方面,主审法官多次到合肥调取安徽德润文化置业有限公司的债权凭证,另一方面,积极与区政府相关部门联系,了解芜湖市工艺美术厂有关情况,同时与中院技术处联系指定破产管理人事宜。在各方的配合与努力下,合议庭评议后于201347裁定受理安徽德润文化置业有限公司对芜湖市工艺美术厂的破产清算申请,同时指定安徽深蓝律师事务所为破产管理人。

这是镜湖区法院首例破产清算案件,因此并无经验可以借鉴,该院民二庭多次召开庭务会讨论案情,同时多方查找相关资料,组织学习,为破产案件的进一步推进打好坚实的理论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