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法院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首页 > 法院新闻 > 案件直击

借条缺失难维权 证据保留要重视

发布日期:2013-04-25 11:19作者:丁丽珺、丁玉婷来源:民一庭阅读:字体大小:[ 大 ] [ 小 ]

“他确实欠我这么多钱,我有汇款凭证,你们要相信我……”李女士在镜湖法院法庭上哭诉着。

经过审理,案件承办法官发现,原告李女士与被告张先生系朋友关系,现李女士起诉张先生要求其归还借款100万元,但她只有一张汇款凭证作为证据,并没有被告张先生写的借条,而如今张先生下落不明,该借款事实也无法核实查清。

该案借款数额较大,但借款时被告张先生并没有出具借条,故仅凭原告李女士提供的汇款凭证并不能证明借款的事实,所以原告将可能因证据不足而被驳回诉讼请求。

李女士的经历给我们敲响了警钟:在今后的民间借贷过程中,当事人一定要注意保留证据,尤其是借条、银行汇款凭证等关键证据不可或缺,否则在借款人下落不明的情况下,出借人的合法权益就很难得到保障,最终将承担败诉的不利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