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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住院无法到庭 离婚案庭审病房进行

发布日期:2013-05-16 09:15作者:吴贤佼来源:立案庭阅读:字体大小:[ 大 ] [ 小 ]

近日,镜湖区法院速裁庭受理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在电话联系被告王先生送达诉状过程中,王先生表示其正在我市某医院住院治疗,无法到庭应诉。承办法官获悉后立即赶赴该医院,在与医院沟通并查阅入院记录后了解到王先生的病情。

王先生得知妻子起诉离婚,起初十分激动,向法官诉说夫妻间的种种过往,并拒绝签收诉讼文书。承办法官耐心听取王先生的想法,努力与其沟通,使其情绪渐渐平稳后签收了诉讼文书。鉴于王先生身体现状,法院本打算延期开庭。但此时原告则担心被告将赴外地治疗,案件处理可能会遥遥无期,希望法院尽快安排开庭审理。考虑到当事人的意见,承办法官再次前往医院与王先生沟通,王先生表示虽行动不便但意识清醒,为尽快了却一桩心事,同意法院立即安排开庭审理。

承办法官在与医院方协调后,遂决定在医院里开庭审理此案。为防止开庭时王先生过分激动影响病情,法警、医护人员在一旁随时待命,后庭审顺利进行。案件宣判当日,承办法官亦亲自前往医院向王先生送达了民事判决书,王先生对法官的悉心关怀和便民举措表示了由衷的感谢和敬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