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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院王为明院长一行到镜湖法院调研指导工作

发布日期:2013-05-08 17:11作者:凌峰、林艳来源:研究室阅读:字体大小:[ 大 ] [ 小 ]




阐释“六个新定位”内涵  勉励打造法院工作精品

——市中院王为明院长一行到镜湖法院调研指导工作

 

57下午,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为明和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孙康及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一行四人来到镜湖区法院,就该院贯彻落实全市法院工作会议精神、打造“一院多品”设计方向及下一步工作打算进行调研,镜湖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郑必宏、其他党组成员及各部门负责同志出席了调研座谈会。

首先,王为明院长开宗明义地指出,这次全市法院工作会议上提出的“六个新定位”是对市中院前几任领导班子打下的良好基础和积累的工作经验的继承和发展,也是务实创新这一芜湖城市精神的体现。它不但契合芜湖发展方向,而且符合中央及上级法院要求,同时也能满足法院工作实际需要。

接着王为明院长对“六个新定位”的内涵和本质进行了深入系统的阐释:司法廉洁是干警必须坚守的底线,是树立司法公信力的根本。廉政工作不是一蹴而就,而是点滴之功,每位干警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个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对规范管理的认识要与时俱进,它包含审判执行管理和队伍管理两个方面的内容。今年是省高院确定的审判管理“三化“年,镜湖法院要以此为抓手,不断加强和创新审判管理机制,在提升审判执行质量和效率上下工夫。队伍管理是队伍建设的主线,是领导职责的重中之重。作为单位负责人,要时刻牢记党赋予的任务,一手抓审判管理,一手抓队伍管理。两手都要抓,不可偏废。同时要打造精品案件,彰显司法正义。司法公正与司法效率紧密联系。微观上,个案质量是实现公平正义的具体体现;宏观上,法院工作经纬交错,难以面面俱到,因此我们要抓亮点、出精品,打造“一院一品”,进而“一院多品”,实现以点带面,从而推动法院整体工作上新台阶。面对案多人少的突出矛盾,法院不能被动办案,也要抓审判机制创新,怎样实现案件繁简分流,这需要我们不断探索,开拓创新。法官要成为德艺双馨的裁判者,需要文化来“养”。提出文化建设示范院就是希望通过为干警打造丰富的精神家园,凝聚成一股强大的向心力,为打造“一院多品”法院提供精神支持。创先争优,这正是芜湖经济崛起的不竭动力,作为芜湖大家庭中的一员,芜湖法院也应具备这样的时代精神。

接着,镜湖法院郑必宏院长向王院长一行汇报了镜湖法院围绕“六个新定位”,贯彻全市法院工作会议精神的主要做法:廉政工作关键在落实。镜湖区法院一贯将党风廉政建设与审判工作相结合,严密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执行院长值班制度,构建审判队伍建设长效机制。推行院长带头办案制度,发挥干部示范作用。紧密联系干警,以期达到队伍建设事半功倍的效果。审判执行方面,依靠审判管理软件系统对案件实行节点管理,制定综合数字考评标准,严格执行。发扬已有审判工作机制和做法,争取取得扎实成效。开展院校合作,建设学习型法院。继承全国文明单位优良传统和作风,提高司法服务水平。这些做法我们正在践行,并将一以贯之。同时,郑院长还针对创“一院多品”,实现法院工作整体跨越目标,结合镜湖法院自身特点和优势,重点就“审判执行精品院”及“创先争优奋进院”等发展方向谈了一些设想。

王院长听取汇报后,对镜湖法院打造特色品牌提出了三点建议:一是发扬全国文明单位优良传统和作风,从文明办案、文明执法方面着力,将之打造成为镜湖法院的品牌。二是将法官便民联系点、“夕阳红”调解和速裁功能整合,成立机构完善,人员配备到位的速裁庭,在推进案件繁简分流上取得明显成效。三是探索司法服务征收工作新途径。作为中心城区,镜湖区法院房屋征收工作起步早,怎样调整思路,从过去的“强”拆转变为提前介入,为民司法。在开展司法服务征收工作中,法院要注意既要在全局上积极主动,又要在个案上审慎对待;既服务中心工作,推动全区经济发展,又文明司法、依法办案;既要为城市发展大局服务,让党和政府满意,又要维护好被征收户的合法权益,让广大群众拥护。

 

(凌峰、林艳  供稿)